經歷長期的苦難

在七個豐年中,約瑟積蓄了五穀。一方面,約瑟在勞苦;另一方面,他在受苦,因為他與父親隔離。就現實面說,約瑟當時是埃及的宰相擁有很大的權利,大可藉著機會在全地尋找他分散許久的家人。但在那七年中,他沒有顧到自己,卻為別人安排,顧到他們的將來。他在七個豐年中所作的,乃是為著百姓。他作這事,不惜犧牲了自己的利益,犧牲了見父親的面。倘若我們要能以糧食供應別人,我們必須經歷長期的苦難。

 

約瑟十七歲的時候,沒有那些穀類。直到他三十歲,纔有那些穀類。那時他的豐富不在能力,乃在糧食和生命的供應。今天在召會生活中也是這樣。年長、老練的人有供應。因為他們有糧食,所有飢餓的人就到他們那裏去。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我們得救的年日是否和我們產生的糧食成正比?或是得救了許久但當飢餓的人到了我們這裡來時,我們卻沒有糧食可以供應他們。這對我是個很大的提醒,我需要像約瑟一樣,不顧自己的需要,而為著完成神的定旨,將自己交給神,在凡事上經歷祂,產生供應、餵養人的糧食。

 

約瑟因著受苦並否認己,得了生命供應的豐富。埃及所有的糧食都在約瑟手中。百姓為了要從約瑟得糧,必須付上四種代價:他們的銀子,他們的牲畜,他們的田地,以及他們自己。(創四七1423。)銀子代表便利,牲畜表徵生活的憑藉,田地代表資源。我們若要從主接受生命的供應,就必須把我們的便利、我們謀生的憑藉、以及我們的資源給祂。我們給祂越多,就從祂得著越多生命的供應。最後,為了要從主領受最好的分,包括使人飽足的食物和為著繁殖的種子,(23,)我們必須把我們自己,我們全人的每一部分,都交給祂。如同啟示錄三章18節:「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買的意思就是出代價。百姓向約瑟付出了最後一種代價—他們自己,就得以有分於拔尖的分。你付出最高的代價,就享受上好的分。

 

最終,我們不僅得著糧食,使我們滿足;也得著種子,使我們繁衍。要得著糧食和種子,我們需要付出完全的代價。在交出我們自己以前,我們必須交出其他的一切。百姓將一切交給約瑟以後,留下的只有享受。為著這種享受捨棄一切,是何等大的祝福!(學生區 曹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