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都從事服務業,從小家中就人來人往,這潛移默化了我,也像老媽一樣,樂於待客,有甚麼就擺甚麼,逢年過節送禮再自然不過,就是要感謝幫助過我們的人。他們自己就是身教,我們家就是那樣純樸,也從不想要人回報;但這是肉體的良善、我的舊造。我的家教很嚴,老媽耳提面命要潔身自愛,我一直放在心上,加上我本來就很會察言觀色,是極其敏感的人,還沒發生的事情我就會替人想過一遍。會叫人難過的,我絕不作;相反地,我也不會去解釋甚麼,除非我真在乎這些人。老爸總說,他好像生了一兒子,我天然的拼和衝,讓我常常覺得是男的話該有多好。但無論如何,在主裏就是要被破碎。我也學習如何當「姊妹」,但也喫了不少苦頭。
我是念語言的,也出去走過幾趟,思維模式也比較跳耀,不知道的事太多,我就會想弄懂,這是求知慾。剛信主半年,我想當得勝者,我不怕苦也不怕難,我以為是當師父,但我不老練。自己要走這窄路,我卻在意不能卡關太久,不然我身上的職事無法供應更廣的人。
這兩年,我一個人扛聚會,大家問我,甚麼時候會有家配搭,我都不知道怎麼回答。終於去年底我崩潰了,過了年,更厲害,到了睡不着的地步,內心滿了恐慌,撒但也在我耳邊說些詭詐的話,「你看你,帶着傷離開員林來到民雄,以為換一個環境,逼着自己面對,一切就都沒事了?你就是爛!你再努力也不會被看見!根本沒人在乎,你只配被誤會,走這條路那麼苦,你不如歸去?我嚇到了!」
就是在這麼黑暗的時期,只有主的話是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主說,我「…既從仇敵手中被救出來,就可以一生一世在祂面前,坦然無懼的用聖和義事奉祂。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那孩子漸漸長大,靈裏剛強,住在曠野,直到他向以色列人顯明的日子。」(路一74|75,78|80)於是,今年初我決意接受治療。起初連走出門都害怕,赴約就診前,我發抖着與姊妹們接連電話禱告。為找着合適的藥物,竟花上一個月,我是睡了又睡,哭了又哭,醒了趕快把工作作好,與主曾有千百次交談。我自費看了三次心理諮商,加上自己非常想走出來,以後纔能幫助同受苦難的人,我就買了許多書看,將時間表排得很緊,確保我正向發展。只想着以後服事這類的人,這卻托住我,醫生很訝異,說我進步飛快,不用問診了,可以直接回診拿兩個月的藥,先喫藥再說。
因着我的病情,兩個月前,弟兄們考量怕我負荷不過來(畢竟這裏有四所校園),要我離開大學服事。當我知道自己不繼續在大專服事,我非常難過,因為這些青年人實在太可愛了!但主話馬上來了,「不要像約拿單,因對父親天然的情感無法割捨,就不跟隨大衛」。我記得對主奉獻過,只想好好交接,六月就知道結果;還能服事、或改服事青職、亦或退下全時間而在職、…都行。求主憐憫。
這幾個月我非常擔心小羊―學生弟兄姊妹,就約了許多社區聖徒,傳輸大專負擔給他們,主也給我智慧成全人,讓他們有感覺要承接託付。另一面我對青職、社區認識程度有限,對我來說,青職像未曾耕種之地,滿了挑戰。我就約嘉義全時間姊妹,趕快北上參加全臺青職事奉交通,知道大家怎麼作。這是不是我天然的熱心?我不知道。
我又開始忙碌的生活,但累得暢快!我自己要走這條路,我無怨尤。但撒但常來搞得雞飛狗跳,真是煩人。我都以權柄斥責撒但,退我後面去!但主常用撒但製造的混亂,帶進祂的國度。我相信新來的一屆大專生要厲害繁增了。
我仍在經歷中,感謝主讓萬有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因為被破碎,不再保留自己的完整;因為受苦難,更能擔負人的軟弱。於是,我開始關心LINE上所有我曾經認識的姊妹們,藉着問安、滴灌牧養,及更新彼此的近況,我開始變得喜樂了。不再作個宗教徒,脫離框架,我以為的服事者該有的樣子,或者說是「模仿」的,都被主拆毀了。現在我能微笑面對過去發生的每件事,不是因為我有多堅強,而是認識一切所經歷都是神化妝的祝福,為補足基督身體上患難的缺欠,保羅以此為喜樂。當我稍微偏離正路,我就立刻舒服,但祂紀念我年幼的奉獻,願意繼續製作、變化我。
在神的光中,暴露我就是個肉體的具體化身,神盼望進一步得着我,成了真正過河的人。我願響應主的柔聲呼喚,一天過一天,憑着恩典,藉十字架對付天然、肉體、己…,求主憐憫。
最近讀到「正常的基督徒生活」第十四章、福音的目的,這篇裏說到:「當你遇見真正受過苦的人,就是那些與主同經歷,寧受限制被主禁閉,不願擺脫限制而成『有用』,因而學會只在主裏面,不在別處尋找滿足的人,你會立刻覺得碰到了一個東西。你屬靈的感覺立刻察覺一種基督的香氣。在他的生命中有些東西已經破碎了,所以你聞到香氣。為主打破玉瓶,只需一擊,但是那個破碎和膏的香氣卻永久存在。親愛的弟兄,如果你不在主耶穌的腳前破碎一切,把那些你所最寶貝的都摔在主的腳前,你就不能把神的印象這樣分給別人。如果你達到了這個境地,你在外表上不一定像是被主大大使用,但是神卻開始使用你在別人裏面創造飢渴。人要在你身上聞到基督的香氣,連在主的身體裏最小的聖徒,也會察覺這個實際。我常常喜歡思想那個書念婦人說到先知的話。她已經看出那申言者是個神人,雖然她還不十分認識他。她說,『我看出那常從我們這裏經過的,是聖潔的神人。』(王下四9)並不是以利沙說了甚麼,或者作了甚麼,表達出這個印象,乃是因為他就是這樣的人。到底別人在我們身上發覺了甚麼呢?我們可以留給人種種印象:聰明、有恩賜,這樣,或是那樣。但是以利沙所留下的印象乃是神自己。我們影響別人的關鍵,在於十字架在我們裏面的工作,而這工作乃是為着使神的心喜悅。牠要求我只求祂的喜悅,只尋求祂的滿足,不顧我出多少代價。我所題起過的那一位姊妹,有一次遇到一個非常為難的處境,那個處境所要求的代價乃是她所有的一切。那個時候我和她在一起,我們一同跪下流淚禱告。她仰起臉來對主說,『主阿,為着使我能滿足你的心,我願意破碎我的心!』我們必須有一個願意降服,破碎一切,把一切傾倒給祂的心,這樣纔能釋放基督的香氣,纔能在別人裏面創造需要,吸引他們出來,往前認識主。我覺得這是一切問題的中心。福音有一個目的,就是在我們這些罪人裏面,產生出一種情形,能夠滿足神的心。為着使祂得到所要的,我們就把我們所有的、和所是的,甚至那些在屬靈經歷上最寶貝的東西都帶到祂那裏,對祂說,『主阿,我願意為着你失去這一切;不光是為你的工作。不是為你的兒女,也不是為任何別的事,只是為着你自己!』哦,枉費!為主枉費是一件有福的事。許多在基督教世界聞名的人,對此一無所知。許多人曾經被使用,甚至被用得太過了,卻還不知道為神枉費是甚麼意思。我們喜歡一直在作,但是有的時候主寧可把我們監禁起來。我們常想到使徒的旅程;但神竟然把祂最大的使者加上鎖鍊!『感謝神,常帥領我們在基督裏誇勝,並藉着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林後二14)願主賜恩給我們,使我們學習怎樣討祂的喜悅。當我們像保羅那樣,把這件事作為我們最高的目的時,福音就自然達到牠的目的了。」(民雄 蔡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