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大學重來一次∣ 專訪楊秀儀博士(四)

成為基督徒後,我很喜歡神,但總覺得我認識、我相信神就夠了,受浸、去召會就免了吧!所以我一直拖到二○○五年纔受浸得救。現在我遇到讓我失去耐心的福音對象,就會想想過往的經歷,因為當時主也是這樣容忍我。

二○○五年受浸之後,我開始過召會生活,並且逐漸「認識」真理,「經歷」活神。有一次我去參加國際研討會,那是一個關於生命倫理的研討會,很巧的是,有一位從荷蘭來的主講者是天主教的神父。因為他是神父,我當時也剛得救,所以就找他聊天,談到了信仰。當我告訴他我是基督徒、信主耶穌時,他就非常驚訝,說:「這非常少見耶,你們學法律的也會信主啊?你們不是都要看證據嗎?」因為當時我的身分是法學教授。我就告訴那位神父:「鐵證如山啊!神是確實存在的,不管人承不承認,神就像太陽一樣存在。如果你問任何一位小孩,這世間上有無太陽,我相信答案是很明確的。祂是真理,是百分之百的真確,並非我的自我催眠。」

今天對我們作研究的人來說,如同歷史上的哥白尼,在他之前,世人都認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太陽繞着地球轉,但哥白尼發現了其實地球是繞着太陽轉。即便他的理論與當時的潮流和價值觀相反,他仍舊照着真理來說。這就是我的經歷,我一直否認有神,但當我信入祂,接受祂作我的生命,我真真實實地遇見祂後,宇宙有神是個不容否認的真理,這位創造萬有的神,祂要作人的生命。你信也好,不信也罷,我都必須要訴說這個事實。

然而從一九九七年到二○○五年之間又發生甚麼事呢?我後來覺得自己有主了,又有世界上的學歷,這樣就夠了。我雖然看見了基督,卻沒有看見召會,一個有基督卻沒有看見召會的人,這是最危險的。我還記得我當初認識主後,內心非常高興,還寫了一封信給我的先生說:「恭喜你!你將有一個更棒的妻子。」我以為信神後,就會有神的性情,其實差的遠哪。我當時甚至認為,以我這麼優秀的人,只有神纔配得上我,我就很願意和神有私密、垂直的交通,那召會生活呢?我左看看,右看看,總覺得這群人配不上我,有點像靈修派的人,只強調他們與神之間的關係,當時的我沒有看見基督身體的重要。

回國後,我並沒有特別去找工作,人家請我去演講就去了,居然在我演講完後,有人直接提供我一份教職的工作。所以我人生中也沒求職過。一切都太順利了!我當時很驕傲,就如同現在許多高級知識分子一樣,滿口仁義道德,講得很高,但實際活出來的卻很低。∣待續(轉自《水深之處福音網》葉德恩、朱敏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