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築壇獻祭

先母過世後,總想接父親來住住,偶爾輪流來住也好,纔有機會帶他信主聚會。但由於國宅的房子太小,所以決定賣房換房。最近看中的法拍屋,被原屋主的債權人以打碎眾人眼鏡的高價標得了。聽說他一標到,第二天就開始找有興趣的買主,打算加個50萬,轉手賣掉。我沒本錢跟他玩,只能趕緊轉換目標。

感謝主,祂是耶和華以勒,必有豫備。同社區另一條巷子的一戶透天,兩週前纔開賣,開價比法拍的得標價還低。同事說,十多年前,一個同事花800多萬買那個社區的房子,現在屋主賣600多萬並不算貴。是的,前有省道,後有鐵路,交通方便是它的賣點,為了方便召會生活,的確不算貴,主所量給的,都是我們所能承擔的。何況現在房價不合理的飆漲,買得起的房子真難找。

為了表達購買的誠意,我真的出了6字頭,反正都需要貸款。但屋主一知法拍的得標價是645之後,就更捨不得賣了。經仲介一夜遊說,屋主媽媽終於首肯,含淚惜售。

三月五日晚上簽約相見歡,買賣雙方交談更歡。屋主的兩個兒子,加上國小三年級的孫子,一同見證這個時刻。屋主媽媽是幼稚園園長退休,有一顆赤子之心和感性的靈魂,見到我,她說房子交給我,她放心了!我則邀她,歡迎她常常回來坐坐。

感謝主,看了七個多月的房子,纔知道我住員林二十多年,並未踏遍整個員林,福音也未傳遍,真是虧欠。不久將遷居大村,就像亞伯拉罕,再一次築壇、更新奉獻,願主繼續使用我們這個家。

只是,好多人問我,為甚麼房子買在大村?其實,買不買房子,我們都是過「帳棚生活」的人,不論住哪裏,都要過召會生活,也都願意在當地成為盡功用的肢體。所以,看房子時,即使不在乎城市或鄉村,不在乎新屋或舊房,但考慮的因素還是特別多:

召會生活一面─(1)客廳要大:這樣纔可以聚會;(2)馬路要寬:方便弟兄姊妹到來;(3)容易停車:如此纔能賓主盡歡。歐陽弟兄也說:「能買就不要租,能買大就不要買小,前提是,一切為主!」

家庭生活一面─(1)房間數要彀:因為我的工作性質,需要一間獨立的書房,還需要接待房,需要給老爸的孝親房。(2)至少離夫妻一人工作地點近:這樣纔方便照顧家。(3)孩子上學方便:生活已經太忙碌了,時空的限制,實難提供每日的接送服事。我看過幾個又大又便宜的鄉野別墅,可惜附近沒交通站,孩子不能獨立出入,只好放棄。

問兒子有甚麼希望的條件?老大說:媽媽找房子已經很辛苦了,他沒意見。若是有,就是希望從外縣市回家時,能彀自己坐車或走路回到家,也就是不用麻煩父母接送。老二說:只要比現在住的空間大,他都好。(他目前的房間塞了床和書桌,已無行走的空間)

往北看了大村、花壇、彰化,往南看了二水,從現在住的附近,到大葉大學週邊,甚至水圳工作地點那一帶,我們都不排除可能性。看到很大的房子,也曾想過可以成立弟兄之家二戶。其實,最大的關鍵,還是價位。員林附近,新成屋一律從千起跳,兩千、三千的比比皆是,像樣一點的中古屋也要七八百,價位低一點的,卻是二、三十年,甚至四十多年的老房子,整修起來還得花一兩百!要空間大、便宜又不太舊的,我們是不是太癡心妄想了?廣廈百間,不過夜眠七尺之軀,房子需要那麼貴嗎?於是考慮法拍屋,豈知兩次的競標,都敵不過財力雄厚的投資客。

感謝主,對於自備款不多的我們來說,還是有我們買得起的房子,這不是主的憐憫,那甚麼纔是主的憐憫?相對於台北的弟兄姊妹,除了呼籲他們來中南部開展,我更佩服他們留在台北打拼的生命力!

現在,新居買在大村,與原屋主互動愉快,家人上班上學方便,召會生活也很享受,學生若來家裏聚會還免接送,因為坐校車就能到。回應「為甚麼房子買在大村?」雖然不想套屬靈詞彙,但答案還真是主的帶領與憐憫(會所區  陳歐秀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