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拾穗

這一梯的暑期讀經班讀的是利未記、民數記和路加福音。三位教師帶領我們使用三十個小時來研讀、分享並深究、應用這三卷書,其豐富自然是筆墨難以言喻。以下僅列舉特別摸着的,或是疑惑解開的。

 

人是在犯罪「之前」就被帶到神面前,並不是因為人犯了罪所以纔需要神的。舊約中的神常讓人覺得很矛盾,有時滿了憐憫、慈愛,有時卻又大發烈怒、擊殺百姓。原來當人種或是人在神前的正常功能改變時,神的忍耐就突破了底線。利未記的意思就是「耶和華呼叫」,呼叫甚麼呢?祂是呼叫「一班」屬乎祂的人作祭司。我們要有一個觀念就是出十九章6節,「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別的『國民』。」凡得救的就必作祭司。為何神既愛了以色列民,卻又拒他們於遠處,連觸了西乃山邊的都得死,還嚴嚴的賜他們誡命?我們揣想神是一男子,追求祂的選民女子,救她們脫險,並要她們作祂自己的珍寶(出十九5),但這一選民女子對於神這樣浪漫的愛意竟然是這種回應:百姓都同聲回答說,凡耶和華所說的,我們必要行(出十九8)。如果一位女子這樣回覆自己的未婚夫,這未婚夫要如何的傷心呢?百姓不明白神的心意,反倒想為祂作一些事,且自認為有能力作這些事。對照我們今日的事奉,是否也有這樣的盲點呢?關於「不彀格」盡祭司職任者,經文列舉各種殘疾都在註解中別有寓意:例如駝背表徵只見屬地不見屬天;長疥表徵作事讓自己不適,也叫他人為難等等,在在發人深省。我最摸着的是:肢體畸形,表徵越過了基督並過度接觸基督之外的事物,也就是甚麼都摸,不該摸的到處摸,就是不摸生命!

 

獻燔祭是獻上我與基督合一的那個部分,是神悅納了基督,而我在基督之內。這個結果是:燒成灰,一切都是主的,不需要爭!若想要顯示一點自己的範圍,這第一種的(燔)祭就獻不上了。當你默默服事,特別是每次都留下你獨自一人善後的那一種,沒人注意、沒人知道、沒人誇讚的那一種,你心中有那麼一丁點兒埋怨唧咕,你該怎麼辦啊!問問自己,今天怎麼沒變成灰?要知道神重視這些灰,因為這些灰至終要成為新耶路撒冷。願我們在服事前、中、後都有深深的願意,願意被削減成灰。事奉越久,越需要弟兄姊妹為我們洗腳,修剪燈芯。事奉者應覺醒:考量個人得失真是窩囊,神的權益以及全群纔是肩上所擔負!領頭的大祭司,他的情感只有神這一位。

 

素祭的餅若仍保留着麥子顆粒,不磨成粉,原味猶存,就會叫人不舒服;我們是素祭,就當甘願被磨碾。神所許可的苦難是必要的,實際的經歷是:環境不變,我卻變了,不是轉移焦點,乃是價值觀的轉變。(國宅區 謝胡孟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