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們神憐憫的心腸,叫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要照亮坐在黑暗中死蔭裏的人,把我們的腳引到平安的路上。」(路一78、79)
我的娘家在台北縣的一個小鎮。我的父母親年紀很大纔結婚生子,因此,他們很珍惜這個家,勤奮地工作,總是希望給三個女兒最好的。享受着父母和外婆的照顧,所以我童年時的天空,是一片蔚藍,無憂無慮。
但是國小六年級時,我的天空開始變色。那時大我十一歲的姐姐,在母親的安排下,以招贅的方式結了婚。於是我的姐夫住進了我家,剛開始家中喜氣洋洋,但是好景不長。我的母親認為她所作的一切都是為我們好的,所以她一直用愛的高壓方式來治理家庭。但是我的姐夫從小失去家人,自由慣了,非常不習慣被人限制。家人之間開始有很多誤解與不滿。姐姐陸續生了五個孩子,四代同堂的教養差異也帶來很多摩擦。父母親竭力幫助姐夫創業,沒想到家中的經濟破洞越補越大。情緒的壓力加上經濟的壓力,使得我的家變成火藥庫,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國中時期,我的天空是烏雲密佈,到了高中,家中情形幾乎已經絕望了。我覺得好像走進了一條漆黑的隧道,只能望着出口的一小塊天空,鼓勵自己再往前走一點也許就出來了。我每天埋首於課業中,心中定意一定要考上國立大學,而且要離家越遠越好。我不是放棄家人,而是覺得我必須先跳出這個環境,纔有力量幫助他們。
放榜後,我考上了清華大學,父親對我惟一的囑咐是不可以參加基督徒的團契。因為我對基督教信仰從來沒有任何興趣,我很爽快地答應。後來我想參加合唱團,父親說:「合唱團很好,是很高尚的娛樂」。沒想到這是主奇妙的主宰。在合唱團裏,竟然有好幾位基督徒,我就在這裏遇見我未來的先生∣吳耀銓弟兄,也因着他,使我遇見了主。
當時,耀銓弟兄沒有直接向我傳福音,但也許他暗地有為我禱告,主就開始在我心裏動工。剛進大學時,我對很多活動都覺得新鮮,但是每一次熱鬧過後,虛空的感覺卻越來越強。耀銓從小在召會長大,雖還沒有受浸,但每主日都會去召會,我竟然主動請他帶我去看看。第一次去,聽到耶穌基督是如此充滿愛和光,我深深受吸引,以後就常參加聚會。
但是在聚會中,常會聽到說我們都是罪人,我一直不太習慣。有一次在聚會中,心中想:我怎麼會是罪人呢?這時我正隨手翻着聖經,竟然看到羅馬書一章:「充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了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又是讒毀人的、背後說人的、憎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無憐憫的…」(2931)對照自己,我實在不敢說這些情形我一個都沒有,我嚇得趕快把聖經合起來。我覺得這是神親自向我說話,我就在心裏說:「主啊!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真是一個罪人。」和耀銓認識六年後,我們準備要結婚成家。雖然我們感情很穩定,他的家人也對我很好,但是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我突然害怕起來。誰能保證我們的婚姻一定美滿呢?
耀銓的母親一直為我們的得救禱告,這時她感覺更迫切了。他是家中的老么,上面有六個姐姐、一個哥哥,都已經成家了。有一天我婆婆邀請了我,又招聚所有的兒女、女婿和媳婦一起吃飯,飯後有一個溫馨甜美的家庭聚會。由公公開始,點唱他最喜愛的詩歌:「是愛的神作我牧人」,他流着淚訴說主如何帶領他的一生。接着是姐姐和姐夫們一對一對地點唱他們結婚時的詩歌,作他們婚姻生活的見證。聽到主如何帶領每一個家走過各樣的環境,我感覺神的愛如海濤一般,滾滾湧向我來。我從頭到尾一直流着感動的眼淚,我完全被神的愛征服了。我找到了,神那不改變的愛,就是我們婚姻的保證!過了幾天,我和弟兄就受浸歸入主名。一年後,我們結婚了,至今共度了十幾年的歲月,我可以由衷地說:接受主是我們一生中最重要,也是最正確的抉擇!
信主之後,我到底得到甚麼呢?我得着赦罪的平安、享受神無限的愛和恩典,以及生命中奇妙的「小」改變。不管我們在人前表現得多好,每個人都有他最想要改變的點,而我最想要改變的是我的脾氣。父親是四川人,母親是獨生女,家中的氣氛常如「火山爆發」,從小耳濡目染,所以「直接發洩情緒」成了我惟一的溝通方式。父親一直想用儒家思想來幫助我。小時候,我的房前有一塊黑板,如果我和妹妹吵架了或作錯了甚麼事,第二天一起床,就會看見古聖先賢的話,例如:「兄友弟恭」,「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等等。我看了良心很有感覺,也會立志以後不要再犯錯了;但是事到臨頭,脾氣又是一發不可收拾。就如保羅在羅馬書七章所說,我是個苦惱的人,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待續(見證人:吳蕭寶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