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長,爸媽對我的教育越來越嚴格,他們要我向三個品學兼優的姐姐看齊,姐姐們個個能說善道,家裏牆壁上掛的都是她們作文、演講比賽得來的獎狀,她們也是好幾屆嘉新水泥獎學金的得主。比我小四歲的弟弟成績也很好,美術尤其傑出。姐姐和弟弟都認為我應該和他們一樣。在幾重壓力之下,我常從睡夢中哭叫醒過來。我怕達不到爸媽的標準,我會被遺棄,就沒有人愛我了!我怕!我變得孤僻、沉默,常常躲開人,一個人在角落裏沉思。
小學四年級,二姐帶我去參加一所教堂的主日學,我膽怯的緊跟二姐。帶聚會的老師笑嘻嘻的,臉上是笑,眼睛裏也是笑,教我們唱詩歌,教我們表演動作,講故事給我們聽,詩歌和故事裏面,都題到一個名字—耶穌,耶穌是神的兒子,為拯救犯罪的人,親自從天降臨成為人,三十三年在地上傳揚「神愛世人」的新聞,後來祂被人釘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來,洗淨人的罪,復活升天。現今祂在天上,又在我們的裏面,要作罪人的救主和朋友。耶穌愛小孩,要小孩到祂跟前…嗐!世界上有這麼好的人?我聽得入神,耶穌甚麼人都愛麼?瞎子、瘸子、聾子、癱子、啞吧、患血漏的…老師說,只要人肯到祂面前,祂都接待他們,祂多麼好心呀!我的臉光采起來。一週一週我坐在主日學的教室裏,聽故事、唱詩歌,在沒有任何壓力下,我參加話劇的表演,穿着光明的白袍,飾演「天使」。我也和別的小朋友比賽背經節,快樂的度過許多主日的上午,忘記殘疾帶來的憂傷。—待續(見證人:易淑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