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兒女在愛和光中行事為人

以弗所書一章5節啟示,按著祂意願所喜悅的,豫定了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歸於祂自己。神的喜悅乃是與人成為一,並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與祂一式一樣。神就是愛;現今我們正在經歷一些過程,使我們在生命上逐漸成熟。

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乃是神人,由神而生,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屬於神的種類,神是我們真實真正的父,我們是祂真實真正的兒女。宇宙中最大的奇蹟,乃是人類竟能從神而生,罪人竟能成為神的兒女,藉著神聖出生我們得著了神聖的生命,作為神聖的種子種到我們裏面。我們既是由神聖的生命所生,有神聖的生命,我們這些神的兒女就是神聖的人;我們不僅有神聖的生命也有神聖的性情,因為我們是神的兒女,有神的生命和性情,我們就能效法神,我們是父的兒女,有父的生命和性情,因此我們能完全,像我們的父完全一樣。

愛與光事實上乃是神自己,這二者是神的所是,神的素質,我們要成為神所是的,這就是神聖啟示的高峰應用於我們身上,愛與光就是神自己,因此充滿愛就是充滿神,充滿光也是充滿神,成為愛與成為光,就是在愛與光中成為神。約翰一書先說神就是光,然後說神就是愛,愛是神素質的性質,乃是恩典的源頭,光是神彰顯的性質,乃是真理的源頭。保羅在哥林多後書見證: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彀你用的,保羅認識恩典的源頭是愛,也就是神自己,所以他能經歷這恩典的總和。

神聖的愛向我們顯明,就成為恩典,神聖的光照耀在我們身上,就成為真理;恩典是愛的發表,愛是恩典的源頭;真理是光的啟示,光是真理的根源。愛是神內在的本質,光是神外顯的元素,我們這些神兒女的日常行事為人,該由神愛的本質和光的元素二者所構成,這該是我們行事為人內在的源頭。

在愛和光裏行事為人,比照著真理並憑著恩典行事為人更深更柔細,要在愛裏行事為人,就是在與神親密的關係中行事為人。以弗所書的目標乃是要我們進入神的愛,而像基督一樣的愛別人。我們既已重生,成了神的種類,我們這些神的兒女就應當是愛,因為神就是愛,我們既在生命和性情上成了神,也就應當成為愛。

弗五章8節「你們從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裏面乃是光,行事為人就要像光的兒女」。所以我們這些神的兒女是光的兒女,就是光的本身,因為我們在主裏與神是一,當我們在光中時,我們就不在對錯的範圍之內,我們若行事為人像光的兒女,就會結出以弗所五章九節所描述光的果子。我們行事為人像光的兒女,證據乃是要看有沒有結出這種果子,願我們在成為愛和光的過程中,使神得著榮耀。(周學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