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獨一的新約職事(一)

 

根據新約,李弟兄教導只有一個獨一的職事。有些人曲解他的教導,誹謗李氏指的是他自己的職事。這是一個公然的扭曲。

一個新約的職事

「職事」一詞的意思是「服事」。正確地說,聖經中只有兩個職事,分別基於神和祂子民所立的約—舊約的職事和新約的職事。職事都是人與神合作來執行祂的約。林後三章八至九節題到的新約職事和舊約職事都是單數——獨一無二的。就如新約只有一個,新約的職事也只有一個,所有事奉主的人都該有分於這一個職事。在神這一面,這個職事要執行神與祂子民所立的約;在人這一面,這個職事是我們向着神的服事,為要執行神的約。因此,根據新約,也就是後來成了的新遺命,有了新約的職事,這職事乃是獨一無二的(耶三一3134,太二六28,林後三6,四1,徒一17)。

新約關於使徒們的記載裏說明了這個真理。在行傳一章,使徒面臨了一個問題—猶大取了自己的性命,他在這職事裏的一分該怎麼辦,因他本與其他十一個使徒同列在數中,並且「在這職事上得了一分」(17)。於是使徒們禱告,求主指明祂揀選誰來頂替猶大的分,叫他「得這職事與使徒職分的地位」(2425)。林後四章一節說:「因此,我們既照所蒙的憐憫,受了這職事,就不喪膽」。使徒說:「我們…」,這些經節清楚指明,新約的職事構成新約獨一的職事,這是一個團體的職事。

這職事就是主所起頭,使徒們所進入之新約團體的職事;從一開始,使徒們就知道各人在「這職事」裏有自己的一分。使徒們的職事不是分開的,新約團體的職事也不僅限於剛開始的十二位使徒。使徒保羅和其他人也包括在這職事中。因此,使徒保羅能在主裏歡騰,因「祂使我們彀資格作新約的執事」(林後三6)。

在新約裏,神只有一個工作和一個目的—職事的工作,目的是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弗四12)。為此祂有一個職事,一個團體的服事,為要執行這一個工作。舊約是定罪的職事(林後三9),新約是靈和義的職事(89)。新約的職事將基督供應給人,作他們裏面賜生命的靈,和他們外面活的義,為着獨一的目的:「為要成全聖徒,目的是為着職事的工作,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弗四12)。職事的工作就是建造基督的身體。有恩賜的人(11)供應基督以成全聖徒。受成全的聖徒藉着有分一個獨一的職事,直接建造基督的身體(12)。

一個職事有眾許多的執事

雖然職事是單數,執事卻是多數的。一個新約的職事是由許多新約的執事來執行(林前三6)。在這個根基上,使徒保羅宣告神派他「盡職事」(提前一12,徒二十24,二一19),並且囑咐他的同工提摩太要「盡你的職事」(提後四5)。李弟兄寫道:「這一切都指明,眾多新約的執事,只有一個新約的職事」(新約的職事以及使徒的教訓和交通3080,第一章)。提摩太、推基古和亞基布等人(西四717)的確有他們個人的職事,但是他們的個人的職事不是分開的職事,而是使徒的新約團體職事的一部分。

為了說明許多執事與一個職事的關係,李弟兄請聽眾留意基督的身體,新約獨一職事的目的乃是建造這個身體,他說:「在思想這些說到個人職事的經節時,我們需要知道所有的信徒都是這一個身體上的肢體。就整體而言,身體只有一個團體的職事,沒有許多的職事。雖然身體有許多功用,但身體的職事是一個」(真理信息2256,第五篇)。李弟兄進一步的說明這一點:「新約的職事是獨一的,又是團體的。但因這職事乃是基督身體的事奉,而且因着身體有許多肢體,所以每一個肢體都有各自的職事。故此,按肢體來說,有許多的職事;不過,按整個身體來說,只有一個職事。你的職事不該從團體的職事分開。身體有一個團體的職事,而身體所有的肢體則有其個別的職事。我們看過,所有肢體的職事加起來就等於團體的職事。」(同上)按整個身體來說,只有一個職事,但這一個職事是由各肢體不同的職事來完成。然而,不同肢體的職事並不構成許多分開的職事,否則身體就有了分裂。

眾執事與有分別的職事

除了有眾多的執事外,「職事也有分別」(林前十二5)。這些分別是指召會中的許多事奉,如照顧兒童、青年人、大專生,或是在家中牧養初信者。「然而,這些不同的事奉都完成那獨一的職事,獨一的事奉」,就是「把基督供應到神所揀選的人裏面」(哥林多後書生命讀經,第廿六篇)。「許多的職事乃是為着一個新約的職事:為着完成神新約經綸的那職事,乃是獨一無二的。但是要執行這獨一的職事,特別是在召會生活中,就需要許多的事奉,需要各種不同的職事。然而我要再強調這個事實:各種不同的職事與事奉,都是為着完成那獨一的職事,就是新約的職事。」(同上)

使徒們的職事,也就是新約獨一、團體的職事(林後四1),是藉着許多執事(三6)有分別的職事(林前十二5)來完成的,為着同一個目的(弗四12)。

(編)-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