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憐憫(一)

讀經:

羅馬書九章16:「這樣看來,這不在於那定意的,也不在於那奔跑的,只在於那施憐憫的神。」

看見一切在於神的憐憫

我們讀羅馬書九章時,需要注意其中的原則與應用。這一章啟示的原則乃是,一切皆是神的憐憫。使徒把這一個原則應用在以色列人身上。叫我們看見一切發生在以色列人身上的事,都是出乎神的憐憫。今天我們不光需要注意應用的實際,更需要注意背後的原則。

那裏說,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施憐憫的神。熱心與追求並沒有用,不熱心、不追求也沒有用。等太久或不等,跑得太快或者跑得太慢,都沒有用。在這裏、在那裏,多聽、少聽,都沒有用;一切都在乎神的憐憫。只有聖靈才能引領人到正確的地步。你總得有一次看見甚麼是神的憐憫,對於這件事,你最少需要有一次看見。自然多次看見更好,但是起碼要有一次專一的看見,一切在於神的憐憫。不論你是一次的看見,或是經過一段過程的看見,當你摸到這件事,就會有一個事實產生;不是一個感覺,乃是一個事實。這事實就是:一切皆在乎神的憐憫。

神的憐憫乃是一個事實,事實是不在乎感覺的。以重生得救為例,我們常對罪人說,你總要有一次清楚悔改信主;我們對信徒說,你總得有一次清楚的奉獻,將自己擺上。人在對神的憐憫的認識上,原則是一樣的。他總得有一次清楚的看見神的憐憫。

心思、情感、意志需要受對付

有三種人是應當受神對付的,就是意志強的人、情感強的人和心思強的人。許多人是受這三種情形的支配;這三件事需要被神打斷。神要對付人的強點,過於對付他的弱點。有的時候,強點攔阻人靈命的進步多過他的弱點。人在這三方面沒有受過對付,就不能認識神的憐憫。

人被神對付過,在他的屬靈生命上就有了調整。許多事多一點和少一點,皆不相宜。有的人等太久,有的人不等,這些都需要調整。有的人裏面的人不夠大,外面的人太大,這就好比普通的人,頭占身體七分之一,若頭占身體的四分之一,或十六分之一,都不相稱。有的人心思太強,有的人情感、意志太強,而裏面的人不夠大。這些光景都需要調整。

有一次我帶一位內地會的領袖去聽史百克講道。散會以後,普通人一定問,剛才的信息如何。但我和他回家的時候,我沒有問他,他先說起來,他說史百克的意志太強。我告訴他,我的意志也是頂強的。他說,那你怎麼能夠與他合起來呢?不錯,外面的意志越強的人,越不容易合得來,但他並不知道,我們能合一乃是由於裏面的人,而不是由於外面的意志。今天如果要我們裏面的人與外面的人相稱,裏面的人就必須長大;裏面的人一長大,就可以管治外面的人。

有的人心思太強,這些人的心思需要被裏面的人管治。我讀過新約好幾百次,雖然不能說比所有的人都多,但至少比許多人多。我可以找出上百處的經節是彼此相反的,但是我沒有這樣作,因為我的心思是在聖靈的管治底下。

我們的屬靈生命若要有合式的調整,就需要我們這個人的光景是恰好的,也不太多,也沒有不彀。好比打彈球機 (pinball machine),需要球送的剛剛好,才能拿到分數,不然左邊有釘,右邊也有釘。在屬靈的追求上有許多的試探,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都會成為攔阻,太過和不夠都會落在危險裏。(倪柝聲講於一九四七年九月五日福州|摘自倪文集第三輯第11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