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恩浩大(三十)

四 主,我前面的路途,

 不知是甘是苦?

 我只聽憑你擺佈,

 不論苦樂禍福。

 但願你話快實現,

 你來不再遲延,

 我心就免再受煎,

 愁容變為笑臉。

五 每次艱難和風險,

 都見主恩彰顯,

 使我信心不稍減,

 更加舉目望天,

 願我今後能謹慎,

 謙卑安靜主前,

 常常禱告常儆醒,

 度日更加敬虔。

(副)我豈能背棄主?

  我豈可離窄路?

  因主大愛催促,

  我願忠心受苦!

(調用詩歌三五三首『從前我亦曾熱心』;『路中人之詩』四九首)

我寫完此詩後,一個人於刺骨寒風的夜晚獨自走在牛欄與隊部往返的山路中,邊唱邊走,增添我不少的力量。批鬥大會結束,我得蒙保守,主把我從這一場驚濤駭浪的鬥爭中帶領過去了。

到我服刑滿七年之日(一九七○年七月二十三日),我又寫了下面這一首詩:

一 主所要我學習的功課,

 我學好否?我學好否?

 寶貴時日不可空度過,

 在此磨煉時候。

 信靠、順服,患難中忍耐,

 苦中喜樂、讚美與敬拜,

 平穩安靜,安息在主懷,

 靜享神的同在。

二 主所要我奔跑的道路,

 我跑完否?我跑完否?

 背起十架緊跟主腳步,

 不敢稍有停留。

 路上雖多荊棘和險阻,

 山高水深時感跋涉苦,

 但我仍然前進不後顧,

 跑那當跑的路。

三 主所要我遵守的真道,

 我守住否?我守住否?

 我以認識基督為至寶,

 祂的恩典深厚。

 持守主道是要出代價,

 有時還要經受人擊打,

 但我依然謹守不稍差,

 直到我回天家。

四 主所託付給我的職事,

 我忠心否?我忠心否?

 我願能有堅定的心志,

 事奉直到永久。

 傳揚福音引人歸耶穌,

 勉勵信徒行走主道路,

 並用詩歌傾吐我思慕,

 讚美稱頌我主。

(調用詩歌七二五首;『路中人之詩』五五首)

在明溪的七年間,我的家屬和福清的弟兄姊妹再無一人來看望我。直到我十年刑期將滿,纔有一位在明溪上山下鄉的廈門籍青年姊妹,拿了一包一斤左右的水果糖送給我,說這是鼓浪嶼的徐國維弟兄託她捎來送給我的。我收到這包水果糖後大為感動,實在捨不得喫。在我受苦那麼長的十年時間裏,只有這一次收到弟兄的愛心,因此彌足珍貴!

我離家在外服刑,究竟會不會思念家裏的親人呢?我的答覆是肯定的,這也正是我在受苦中最感痛苦的一件事。在我第一次受苦所寫的詩歌中,就有『兒女親情何等難排』、『兒女的柔情盼能忘得乾淨』等句。在這次離家更長的時間裏,我的思家之心更切。因此在我所寫的『不憑眼見憑信心』那首詩裏,原本就有『最是使我心難堪,兒女親情剪不斷:今既生遭別離慘,不知何日纔得歸回』這麼一節。陳恪三老弟兄讀到這一首詩時,寫道:『我哭了!我哭了!』後來我記起主的話說,『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太十37下)我就覺得一個事奉神的人不能沒有親情,也不能不愛自己的兒女,只是愛任何人不能超過愛我們的主;人的親情也必須受對付,不然就不能更專一的跟隨主。到了一九七三年的上半年,就是我的刑期只剩下半年的時候,我常常在夜裏夢見我回到家裏和親人在一起,等到醒來時,纔發現自己仍然身在勞改隊,心情十分惆悵!有一次我夢見我回到家裏,甚至在夢中對自己說,『這一回肯定不是夢,真的回家了!』等我醒來時發現還是夢,我的心裏真是何等的失望!我所剩的刑期越短,思念家鄉盼望與親人團聚之心更切。我想,這也是人之常情罷!

一九七三年七月,我和永泰的兩位弟兄十年的刑期雖都屆滿,但卻未被立即釋放,因為勞改隊每一季度要對刑滿犯人辦一次學習班,所以我們到十月纔能辦出監手續。那時有傳言說,勞改隊要留我作孵小雞、小鴨的工作。我相當擔心,迫切為此禱告。但主很快給我一首詩歌:『神的應許不能廢去,句句都是堅定;信心從來不用憑據,因神言出必行。天地雖能被焚燒,小山大山雖傾倒,但那相信主的人,必見主話得成。』這首詩給了我安慰。最後他們還是讓我出獄,這應驗了神使我『平平安安回到父家』的應許,我真要感謝讚美祂!—待續(林子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