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獄的頭一個月,提審很經常,我的情緒也不安定。到了第二個月,我的情緒穩定下來了,我就開始寫詩歌。『主若今日接我去』是我此次入獄後寫的第一首詩,歌詞如下:
一 主若今日接我去,
我是何等何等的樂意,
脫下屬世的罣慮,
安息在主在主胸懷裏。
(副)每一憂,每一喜,
都是在主旨意裏,
我願能完全歸依,
在主裏面裏面享安息。
二 主若今日留我在,
讓受更重更重的苦害,
我也並不感悲哀,
願聽我主我主的安排。
三 過去一段人生路,
常經憂患憂患並痛苦,
若知一切出於主,
我就願意願意全順服。
四 此生旅程何時畢,
帳棚何時何時纔收起?
不是憑我所定期,
乃憑我主我主的心意。
(調用詩歌三一九首『我無能力,我的主』;『路中人之詩』二六首)
一九六四年一月底,我和文球弟兄同一車被解回漁溪公判。在車上我與他商量說,判七年以下不上訴,七年以上上訴。因我認為,我第一次被判一年,這一次被判七年就彀了。結果文球弟兄被判七年刑,我被判十年刑。當我回到監獄裏,一位姓薛的犯人問我判幾年。我說『十年』。他長歎了一口氣說,『人一生有幾個十年!』那時,我想到家中母老、妻弱、兒女幼,刑期又這麼長,心中十分難過!因此我寫下了『主,你知我心的痛苦』這一首頗能動人心絃的詩歌:
一 主,你知我心的痛苦,
求你前來安撫,
不然我是放聲欲哭,
難勝這樣重負。
二 十年長期遭受折磨,
不知如何度過?
你是深知我的軟弱,
求你將我扶托。
三 這條十架崎嶇窄路,
真是多有酸楚,
先經傷心流淚之谷,
後通歡樂天府。
四 橄欖壓搾纔能成油,
葡萄入醡成酒,
主我為你已失所有,
於我復有何求?
五 渣滓何時纔能煉淨,
烈火燒成精金,
把我雕成聖潔器皿,
彰顯神的性情?
六 這是神的奇妙計畫,
是神選上了我,
要我跟祂先經十架,
後登榮耀寶座。
七 因此我就帶着眼淚,
向神敬拜讚美,
甘受勞苦,自居卑微,
只以神為寶貴。
(調用詩歌一六八首『主耶穌,當我們想到』;『路中人之詩』三二首)這首淒惋的詩,後來安慰了許多受苦的人。
判刑後不久,主以舊約中神給雅各的一段應許安慰了我,神說,『我也與你同在,你無論往那裏去,我必保佑你,領你歸回這地,總不離棄你…。』(創二八15)(和合本)我就據此寫下了『親愛的神給我寶貴應許』這首詩。
這一次法院判我十年刑,所定的罪狀有六項:一、一九五六年鄭文球弟兄第一次刑滿回來時,我請了一次愛筵,被說是拉攏他;二、一九六二年年關濟貧,我曾救濟了幾位受苦弟兄的家屬,被說是慰勞她們;三、我編寫了四十首經文短歌(複寫好尚未分送出去),被說成是反動詩歌;四、一九六三年我在漁溪和龍田兩地兩次施浸,共六十九人,當時施浸前曾報統戰部批准,完全是合法的,卻被說是發展教徒影響生產;五、我講過一句話,『高由召弟兄是一位忠心愛主的信徒』;六、我講過李春發弟兄為鄉里一個人趕鬼的事情。就是因為這些所謂的『罪狀』,我被判了十年徒刑。我上訴半年後,最後兩件『罪狀』被刪去,只剩下前四件,仍維持十年原判。—待續(林子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