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一年的刑期中,我共寫了十首詩歌,吐露了我對主的心聲;因為那一年我被壓太重,世界向我關閉了,我的心向着世界死,向着神卻很迫切。所以我寫了許多首詩歌。(見『路中人之詩』七至十六首)在刑期將滿之時,我在神面前尋求,我出獄以後要作甚麼。主感動我仍要選擇走專心事奉主的路,我就寫出了『此生已屬主,不能再行他途』那首詩。詩詞如下:
一 此生已屬主,不能再行他途,
路雖多險阻,多淒風,多愁霧。
但主滿有愛,祂笑容常鼓舞,
使我靠祂恩仍前進,不後顧。
二 生是為主生,持此志不稍更,
不是靠自身,乃靠主的大能,
同情雖日少,譏謗又日加增,
但我仍然要,跑此窄小路程。
三 忠心事奉主,難免要歷艱難,
有時還會有遭逼迫、受摧殘。
今日的苦楚,是輕微是短暫,
將來見我主,就要得祂稱讚。
四 前面的路程不知是遠是近,
不知還要經多少危險酸辛?
但主的應許永堅定可相信,
祂必帶領我得榮耀,進天城。
(調用詩歌二六○首『穩固的根基』;『路中人之詩』十五首)
這次福清眾召會許多人被捕,受的打擊最重。有五位弟兄在勞改隊中被主接去。其中李春發、林居明、高由召、林修傑等四位弟兄先後在黑龍江為主殉道。陳常吉弟兄在江西勞改場,因監房失火救護病員被燒死。願主再來的那日他們同被記念,同得獎賞!
二 第二次長期受苦的經過
「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詩三四19)
「因我所遭遇的是出於你,我就默然不語。」(詩三九9)
「願被囚之人的歎息,達到你面前。」(詩七九11上)
「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二十24)
一九五七年一月我被釋放回來之後,仍在福清城關召會裏事奉。這時福清眾召會在政治壓力下又被拉進某宗教組織。一九五七年七月,我應邀參加在上海召開的全國性基督徒聚會處的同工聚會,並在祕書處擔任記錄等工作。我在上海逗留了七個星期,見到了各省地方召會的同工,也見到倪弟兄的二姊倪閨貞姊妹和倪師母張品蕙姊妹,和她倆同桌喫飯,並有一些交通。離滬那天,倪二姊還送給我四套童裝,是給我四個孩子穿的。我回到福清不久,福建的三自會於一九五七年冬和一九五八年夏召開了兩次代表會,主要是搞反右派鬥爭,為了響應大躍進運動,接着又搞堂會大合併。福清城關的會所,被徵用作為城關衛生所,我們改在桃園裏聖公會的一間房子裏聚會。我和同工莊姊妹又被叫去參加基督教五里橋農場所謂的勞動鍛練,每週在召會中事奉的時間非常少。看到這種情形,我就決定不作專職的教牧人員,要全家遷回漁溪。在很短的時間裏,主就為我豫備了搬家費用。我一家六口,就於一九六○年正月遷回漁溪老家,過另一種的生活。
一九六○年實行公社化,時值國家最困難的時期,糧食奇缺。我回來後,就和我的妻子一面參加生產隊勞動,一面自己開荒種菜、種地瓜。我們倆還經常同到二三十里遠的山上砍柴。有一次上山砍柴,在山上我妻子忽然發高燒,我不慎又跌了一跤,肋骨跌斷了一條。我們倆就在山上禱告,求主加給力量,好把這已捆好的兩擔柴挑回去。本來我們每次上山砍柴,拂曉出發,最遲下午兩三時就可回到家。那天我們倆天將晚還未到家。我二弟和弟婦怕我們出事,就提着燈籠,走了五里路,纔看見我們兩人各挑着一擔柴慢慢走回來。
雖然這樣,我仍然參加召會事奉。主也大大的祝福了我的工作,漁溪聚會的人數由十餘人逐漸增加到一百餘人。—待續(林子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