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自由(二)

青少女讀到出廿一16這段典章,雖然力主廢奴制的我,嘗試理解當時的歷史背景產生的階級制度,我對這服務期滿得以自由的法規,依然非常不滿意。奴僕進主人家,一個人單身進來、可以單身離去;帶着妻子進來、那就帶着妻子離去。這些都沒有問題,Fair enough。但接下來的規定是,如果在服務年間,主人配給你妻子,你在主人的家裏成立了自己的家庭,生兒育女,若於第七年你決定離開:「妻子和兒女就要歸與主人,他要獨自出去。」除非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表明對主人的赤誠,放棄了自由,他纔能彀與家人在一起,耳朵還要被穿,作為永遠屬主人的記號。ㄘㄟ,他當然會這麼說啊!他有甚麼選擇?介於自由與他所愛的,顧家的男人只能為了老婆小孩犧牲自己,一輩子在主人家中為奴。

當然,許多偉大的解經家皆詮釋,這一切都是因為愛。奴僕愛主人,不願自由離去,妻子兒女豫表召會和信徒,奴僕願為他們留下並事奉;錐子穿耳意即有雙開通的耳朵,只聽我主的聲音。多麼深邃又具有詩意的表達。我是個相信愛與其力量的人,相信到過於天真。但我無法體會這樣的愛。不過,聖經上有太多經節我不明白,這也不是第一段,我把它擺在一邊,卻放在心裏。後來的日子,我追求離家的機會,沒有人可以勉強我聚會,我是我自己的主人。但我從來沒辦法離開信仰,或不對神說話。我以哲學和行為學分析自己,人,總想在生活中參透宇宙的意義,進而發展出一套理論;而從三歲起就養成的行為,無法擺脫不是因為愛,只因人是習慣的動物罷了。

我追求成就與自由,我追求愛與家,也曾以為自己得到它。不知不覺中,我被許多身份侷限並消耗。我發現自己不過是個奴隸,我所愛的,讓我失去自由。

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愛到底是甚麼?難道比自由重要?如今為奴的我再讀這話,問自己。當我看着錫安,我深切了解因愛為奴的心境。然而,我的愛若沒有一再地被置於死地而後生,我能給是如此有限,並常帶着條件。一旦條件不被滿足,我就失去愛的動機、即便是對自己的骨肉。

年輕時讀出埃及記二十一章,我以為僕人的留下是犧牲。真摯的愛,的確是犧牲,是自由的失去。但僕人甘心樂意,他並非為了犧牲而犧牲,他的第一個念頭,是愛。為甚麼僕人願意留下?是因為天地之大,他卻無處可去。不能與所愛之人一起的日子,他要若有所失,他將被囚禁在思念與罣念裏,自由的空氣只剩窒息。為甚麼僕人願意留下、並表明自己愛主人?不是因為他被逼着說違心話,而是主人善待他,主人的家,在這些年間真真切切地成為他心所愛的家。

我記得從小讀的那位主耶穌,人稱祂為奴僕救主,來到地上,取了人的樣式,降卑自己順從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愛的精粹,是捨己。為甚麼要持續聚會、並學習服事?因為基督的愛困迫我們,因為祂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着的人,不再向自己活,乃向那替他們死而復活者活。祂在世時,曾對門徒說:「你們中間無論誰想要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奴僕。」誰在召會中想要領頭,沒甚麼好說的,就預備當奴僕,誰叫你所信的就是個奴僕呢?

爸媽在召會中共同配搭的身影,一直是我成長過程中最美的記憶。雖然我這輩子不會有這樣的家,雖然他們在家夫妻間該吵的架還是會吵,從他們身上我看見,愛主,就是有雙聽主話的耳朵,並愛祂的兒女。

在召會中與同伴們一起長大,學着服事,直到現在還與有些保持聯絡,聊生活瑣碎或屬靈經歷。被愛、也學着愛人,是召會帶給我最大的福氣。拿自由來跟我換以上,我會說謝謝再聯絡。愛與自由,本來不能共存。但在真實的愛中,你被安慰,得釋放,受醫治並在生命中長大。現在的我明白了,那纔是奴僕留下的原因,那就是真正的自由。︱完(中市  卓曉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