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心而神聖的思想乃是:神在尋找一個建造,就是祂自己與人性的調和。我們為甚麼傳福音?不僅是救人的靈魂,更是要藉着那靈,將神自己服事給人。我們為甚麼牧養人?同樣是為了將基督服事給聖徒,使他們能與基督調和並建造在一起。如今我們在主的恢復裏,我們在恢復甚麼?就是恢復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使我們能被變化,也能被建造。
同時,為着我們在神面前得稱義,基督自己成為我們「客觀的義」,像袍子遮蓋我們。然而,僅有客觀的義,在主七眼鑒察、火焰的眼目之下,我們仍是赤身露體的。惟有我們所經歷的基督,憑祂活、並活出祂自己,這樣「主觀的義」纔能作我們的第二件衣服,是在神審判的眼目下能作我們遮蓋的。
我在思考,「建造」和「主觀的義」有甚麼關係?對照我們的經歷,其實真是有關連的。當我內顧、自愛、驕傲、憑天然而活,我與神這源頭就不對了,這下子與人也不可能是對的,人能看見我活基督嗎?我失去主觀的義作遮蓋,我是否還能與同作信徒的、與同有分於神聖生命的人建造在一起?真是這樣耶!這樣的「我」,已經不適合建造,還能傳福音將神服事給人嗎?還能將聖徒與基督帶在一起,叫人與基督同建造嗎?所以我們需要花代價買白衣穿上,叫我們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憑這主觀的義,與神、與人都是對的。如此,我們自己適合被建造,也能將我們關切的人帶進神所尋找的建造裏。(國宅區 謝胡孟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