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拉、…亞伯蘭和他孫子羅得,並他的兒媳婦撒萊,一起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創十一31~32)這祖孫三代在哈蘭應該住了一段不算短的日子。當榮耀的耶和華神向亞伯拉罕顯現並呼召他,他們一夥就出了迦勒底拜偶像之地。亞伯蘭父親他拉死後,侄兒羅得是他的近親,亞伯蘭很愛羅得,一路都帶着羅得。而羅得為自己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並且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參創十三11~12)亞伯拉罕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神,先後分別築了四座壇,並呼求耶和的名。主觀經歷神是他的恩典,過築壇與搭帳棚的生活,反觀羅得卻是消極與軟弱。
羅得從來沒有神的顯現,他是被動地由祖父、伯父帶到神的路上。羅得不是直接跟從神,他是間接跟從神。神是公平的,並且不偏待人。神不看重外貌,祂看重我們在尋求祂的事上,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我們若是有心、積極、且主動地尋求神,並行在神的路上,祂必向我們顯現!神沒有向羅得顯現、說話。沒有向羅得啟示祂自己,這是因為羅得被動,從不主動尋求神。
所多瑪周圍的土地肥美,羅得受到物質的誘惑,輕易的與亞伯拉罕分開,羅得就漸漸走下坡。他走向通往所多瑪的路,最後遷入那裏並定居在那城。神的目標是在蒙召的人身上,我們若與蒙召的人分離,就是與神的「標的」分離;也就是離開了神的見證!羅得離開亞伯拉罕,也就是離開了保護。今天我們不要跟作「神的見證」的人分開,也不要跟作耶穌見證的「召會」分開,我們要緊緊跟隨「召會生活」。
當羅得離開後,亞伯拉罕是很難過、孤單的。但就在這時,耶和華神向亞伯蘭顯現,並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之地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創十三14~15)我們應該學習亞伯拉罕,今天我們都在神眼目看顧下生活,神必向我們堅定祂的應許:「…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裏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着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加三3)亞伯拉罕與神有甜美、親密的交通,於是「亞伯蘭就搬了帳棚,來到希伯崙幔利的橡樹居住,在那裏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創十三18)亞伯拉罕的餘生大部分的時間,就住在那裏,住在與神的交通中,成為神的朋友。
後來發生戰事,「亞伯蘭聽見他姪兒羅得被擄去,就率領他家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擊敗敵人…,將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創十四14~16)亞伯拉罕能以極少的人打敗四王的軍隊,因亞伯拉罕認識神、相信神是主宰一切的。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為他代禱,因這代禱的結果,亞伯拉罕打勝仗回來,並享受麥基洗德迎接他而帶來餅和酒。並且亞伯拉罕對所多瑪王說:「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創十四23)亞伯拉罕站在正確的立場和地位,並給所有的人看見,除了耶和華神,誰也不能給他甚麼。亞伯拉罕的純潔與分別,使整個得勝的局面,滿了公義與平安。
羅得在這事件中並沒有學習到功課,他的被擄是神的警告,叫他不要再住在所多瑪,可是羅得已被放蕩生活麻醉,已經失去感覺了。聖經沒有記載他感謝神,也沒有感激亞伯拉罕,甚至在被救出以後,他又回到所多瑪。羅得這個名字意思就是「帕子」。
我們感謝主,祂的話告訴我們亞伯拉罕正面的歷史,也告訴我們羅得反面的歷史。在主的面光中,我們領受祂清明的話語,作我們的警戒;我們真需要這樣的例子。因為我們不比羅得好,而我們生活的城市,也跟所多瑪城的光景,相差不遠。(員農區 李吳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