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主的奴僕。多年來我對自己的兩個身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是童女,愛主,盼望祂的回來,在婚筵中有分,成為新婦的一部分。我們真是盼望目睹主在婚娶之日是多麼喜樂,因此我們該作精明的童女。但我們的神是平衡的,祂對我們也是平衡的,我們也是祂的奴僕。啟示錄這卷書是將必要快發生的事指示祂的「奴僕」;使徒也把自己視為奴僕,在羅馬書的起頭保羅稱自己為基督耶穌的「奴僕」。奴僕就要勞苦,就必須有出產。工作而沒有出產是沒有意義的。我們若是跟主說,「主阿,我很努力,我很積極,我很勞苦。」主會問,「那麼,你的出產是甚麼?」我們不能說,「甚麼都沒有,但我盡力了。」若你有五他連得,主就向你多要五他連得;你有二他連得,就向你再要二他連得;有一他連得,就還要一他連得。主是很嚴格的。那領一他連得的奴僕說主是忍心的人,主回答他說,你既知道我是怎樣的人,為甚麼沒有任何生產?
弟兄姊妹,如果我們要有正常的服事,就需要一生在這兩條線上。我們不是擺盪於二者之間,早上作馬利亞,中午甚麼都不是,下午作馬大。我們不是只作馬利亞或只作馬大,我們是拉撒路馬利亞馬大。我們要一直愛主,要一直事奉主。這就是以起初的愛愛主,並行起初所行的。
除了作拉撒路馬利亞馬大之外,我們還必須作一種動物。是哪一種動物呢?在死水中游的魚嗎?不是。在空中超越地上一切的鷹嗎?不是。你必須作勞苦的牛。一九七四年四月的一個早晨,當我開始作生命讀經的第一篇時,主用一句經節來幫助、牧養我:「牛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申二五4,林前九9。)主告訴我,作這個服事,我必須像牛,被牽制着在禾場上,所作的似乎只是每天轉着圈踹穀。看起來雖然無趣,但主的原則是:不可籠住牠的嘴。牠吃牠所出產的;牠所出產的成了牠的食物。一九九四年當我從歐文搬到安那翰的時候,李弟兄叫艾迪弟兄和我去與他有交通。那時我們都很安靜,他帶着一種屬靈的領會看着我們兩人,對我們說,「你們不只是工作,你們也有分(partake)。」他知道,當我們在工作的時候,我們也有分享受這職事。—待續(2012.02.16在林口Ron Kangas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