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福音書和使徒行傳分開的界石,乃是那一百二十人中間的同心合意,他們能堅定持續地禱告,因為他們看見了釘十字架、復活並升天之基督的異象。在行傳一章四至八節,復活的主在公開升天之前,囑咐門徒要等候在聖靈裏受浸,告訴他們說,「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着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人。」然後門徒看見主從橄欖山升到天上。看見這異象後,他們回耶路撒冷去,上了一間樓房,並且同心合意,堅定持續地禱告。這個異象,加強了他們,使他們放棄他們的家鄉、事業、前途、家庭和親戚。他們從自己和世界裏釋放出來,並且同有一個目標;因此,他們同心合意。這是我們需要有的經歷。我們若被自己的情況、前途和目標霸佔,就不可能同心合意。
今天我們能同心合意,因為我們有一個包羅萬有的異象—時代的異象。許多人愛神並事奉祂,但各有各的看見,以致無法同心合意。只要我們在一個小點上看法不同,就無法同心合意。主給祂恢復的異象,是一個包羅萬有的異象—聖經中所有異象的終極完成。因此,今天我們中間要有同心合意,必須堅定持續在使徒的教訓裏。當初使徒們在各處,在各召會中,教導聖徒同樣的事;今天我們也必須在全地各國的各召會中,教導同樣的事,因爲使徒的教訓是持守同心合意的因素。若有一個以上的教訓,就破壞了持守的因素。
在身體裏我們需要一;在召會裏並在眾召會之間,我們需要同心合意。同心合意是為着我們的實行;一主要的是為着實際,為着事實。在約翰十七章,主耶穌為這樣的事實禱告;在五旬節那日,藉着將祂自己作為終極完成的那靈澆灌下來,祂就完成了祂的禱告。在完成一的實際之後,就需要有一的實行。同心合意乃是一的實行。那我們如何實行同心合意呢?我們需要在一個靈裏,同有一個魂;也需要同有一個心和一條路,因為人心在基督以外另有所要,人走基督以外的路,都會導致分裂;也要在召會生活中只有一種「尺度」,有不同的尺度,是不和的源頭;但我們若只有一種尺度,就會在召會中持守一和同心合意。
我們為着主當前的行動,眾召會需要同心合意;我們都該說一樣的話,吹同樣的號,教導相同的事,並且有同樣的實行。當我們同心合意時,主的行動就有衝擊力,召會就有活力就是活而滿了屬靈的活動;我們對神就成了一首愉悅的樂曲,使神的祝福—新約中一切的福分—臨到我們。(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