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據有基督作美地所必須看見並經歷的管制原則

所有信主接受基督的,都該在祂裏面行事為人;在祂裏面行事為人就是在祂裏面生活、行動、舉止、為人,如以色列人住在美地,享受其上一切豐富的出產。

要在基督裏行事為人,就必須看見那蒙重生有三部分之信徒與終極完成之三一神屬靈交通的關鍵,乃是林前六章十七節—「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我們的靈現在是神在我們靈裏的居所,那靈是內住者。主耶穌作為那是靈的基督並作為賜生命的靈,是住在我們的靈裏。當我們憑着靈而行,就絕對不會滿足肉體的情慾。我們若憑着靈活着,也就當憑着靈而行。我們憑着耶穌基督之靈全備的供應,活基督並顯大祂。

神的中心啟示乃是聖經中關於神的漸進啟示—「單身的神、成肉體的神、救贖的神、複合的神、加強的神、內住的神與合併的神;合併的神就是身體基督,終極完成於已婚的神,就是終極合併的神,新耶路撒冷。」主的恢復乃是恢復那在祂三個時期—成肉體、總括與加強—豐滿職事裏的基督。主的恢復乃是神成了肉體,肉體成了賜生命的靈,賜生命的靈成了七倍加強的靈,為要建造召會,成為基督的身體,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這是三一神,與三部分的人構成的召會,終極的聯結、調和與合併。

林前十二章十二節的「那基督」不是個人的基督,乃是團體的基督,就是基督與祂所有肢體的合併。這就是保羅所看見的主耶穌,我們也必須看見。接受基督並在祂裏面行事為人,就是接受身體基督並在身體基督裏行事為人,在團體基督裏行事為人,會使我們的基督徒生活大大不同。主正在建造身體基督,基督作到祂所有的肢體裏面,祂所有的肢體也藉着生命的長大和生命的變化,被作到祂裏面,使基督得着彰顯。

要據有包羅萬有的基督作美地,其實際乃是「主的同在」。我們必須受主直接的同在所管制。主的同在,主的微笑,乃是我們進入並據有基督作美地之實際的管制原則。出埃及記給我們看見,基督作為神的使者乃是帶領百姓的那一位;當神的使者行動時,柱子也動,表明使者和柱子乃是一;基督和帶領的靈是不能分開的;再者,每當跟隨主的人遭遇反對,引導的光自然就成為保護的光;然而,這保護的光對反對者卻成了黑暗。

我們在生活和事奉上該有多而徹底的禱告,召會是不是活的、新鮮的、豐富的,就在於這件事;惟有神的靈纔能藉着我們建造祂自己的居所。終日享受主的同在和祂即時並常時的膏油塗抹;基督這活的人位會成為他們的經歷和享受。(游新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