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最有榮耀盼望的盲眼人(三)

在這三年中,有一堆弟兄姊妹,如同雲彩圍繞在我的身邊,教我讀經,教我唱詩歌。所以我的人生就如這首詩歌:「我生命有何等奇妙的大改變,自基督來住在我心!」(詩241)以前我替自己選擇一個非常好的居住之所,但是神卻不在當中;現在祂說祂要與我同住,所以我的人生就起了這奇妙的大改變。我每天被神的光輝照耀着,因為我晨興,我禱告,並從禱告中得到能力,所以我的喜樂就像活泉一樣湧流不絕,就像海浪一樣,一波接着一波。

從殘缺歎息到榮耀盼望

得救後,姊妹每天都會打電話讀聖經給我聽。有一天讀到約翰福音:「門徒問耶穌說,拉比,是誰犯了罪,叫這人生來就瞎眼?是這人,還是他父母?耶穌回答說,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乃是要在他身上顯明神的作為。」(九2~3)以前我熟讀佛經和一些所謂的宗教經典,裏面都說:「今生受到聾啞瘖音殘障的果報是因為他們褻瀆神明,他們非常的罪不可赦,所以這輩子就必須受這樣子的輪迴。」宗教說,我是罪大惡極。主耶穌卻說是要顯明祂的作為,我不得不屈膝敬拜祂。因為我覺得我是個罪人,但是主愛我,是祂的愛來救我。

我受到莫大的鼓勵,原來我不是殘缺的器皿,乃是要彰顯神的器皿。我不再以為白晝是屬於別人,黑夜卻是永遠屬於我;完美是屬於別人,殘缺卻是屬於我,不!我現在覺得我是一個最有榮耀盼望的盲眼人。而且聖經也說,瞎眼人最需要的是光。光怎麼來?不是到外面去尋求那些旁門左道。聖經清清楚楚的說,神是光;但是惟有真的神,活的神纔是這個光。在祂裏面絕不會有黑暗,所以我不再怕黑暗;祂說,你跟從我,就絕不在黑暗裏行,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約八12)。我就是要得着這生命的光。

沒有甚麼可以讓我說我很悲慘!我現在可以彈鋼琴,可以唱詩歌,可以到處去作見證,唱着一首首安慰人的詩歌。我現在以主耶穌為我的喜樂,不再低下頭看自己的軟弱,而是向祂仰着臉,不斷的向祂禱告。

不是我能跨過艱難、飛越沮喪,或靠自己就能走出死蔭幽谷,我是沒有辦法靠着自己享受美麗繽紛的心靈世界。那麼我是靠誰呢?「在人是不能的,在神卻不然,因為在神凡事都能。」(可十27)雖然我似乎走到了人生的盡頭,但是神卻來成了我人生的新起頭。表面上,靈魂之窗已經關上,但是神為我開啟更多扇門,並且由祂親自來帶領。我非常感謝神的恩典並祂一路的帶領。只要簡單的信,接受主耶穌到我們的心中,開口說:「哦!主耶穌!哦!主耶穌!」奇妙的改變就會從我們身上開始,祂也必用光照亮我們的道路。—全文完(見證人:許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