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讀聖經?(一)

我們中文的聖經,最流行的一本叫作「國語和合本」,是一九一九年出版的,到明年(二○○九)是整整九十年了。這本中文聖經的譯者大半是外國傳教士。雖然是外國人,但他們在中國呆了二、三十年,都精通中文。有一位猶太傳教士施約瑟(Samuel Isaac Schereschewsky),一八五九年,他來中國傳教的時候是年輕人。一八八一年夏天,他去武漢視察當地教會發展。由於當地天氣非常炎熱,施約瑟嚴重中暑,發高燒,痙攣,不省人事。自此,他身患殘疾,四肢行動不便,連說話也受影響,終未能治癒。那時,他已開始有負擔繙譯聖經。於是,他將中文字羅馬拼音化,自己用右手的中指,或手握棒子,在其打字機上,逐個字母地,把修訂稿打出來。繙譯是每天不間斷,歷時七年之久。最後,在他的指導下,中國同工再將文稿從羅馬字母抄寫成漢字。在一八八八年,他完成了「官話舊約聖經」的修訂;一八九四年,完成了新約聖經的淺文理譯本。像他這樣的,一生擺在繙譯聖經裏的,我可以舉出很多人。

十九世紀末義和團興起,義和團之後信耶穌的人很多,很需要有一個新版本的聖經。那時還在五四運動之前,白話還不是完全普及。所以,新繙譯出來的第一版聖經是文言文,叫作文理譯本。後來覺得還是需要有一個文字比較通俗的版本的聖經,於是就出了「官話和合譯本聖經」。官話就是北京話。和合就是合訂所有其他不同版本,合併在一起。這兩種版本的聖經同時出版,一本叫作「文理譯本」,一本叫作「官話和合譯本」。「文理譯本」在五四運動以後就慢慢被淘汰了,剩下「官話和合譯本」,這「官話和合譯本」,簡單地稱作和合本,那是在一九一九年。一直到現在,無論是中國大陸,還是臺灣、香港、海外,主體華語基督徒用的都是這和合本。

它的長處是文體很流暢,很通順,缺點是有一些語體太舊,太過時了。比如說,在舊約雅歌一書裏講到「我的良人」。這「良人」一詞,現在大家都不知道是甚麼。「良人」,其實就是「我的愛人」。類似這樣過時的詞語很多。另外,還有一個主要的缺點,就是它沒有註解。為彌補這些缺點,二十幾年前,我們出了一本中文聖經,叫作「恢復本聖經」。「恢復本聖經」就是將聖經按照原文再重新繙譯,並加上註解,所以它是有經文也有註解。「恢復本聖經」有一萬五千多條註解,解釋聖經裏比較難懂的經節。現在越來越多人在用恢復本。

聖經分作兩部分,舊約與新約。舊約的原文是用希伯來文寫的,新約的原文是用希臘文寫的。繙譯成中文的聖經,最普及的版本就是「國語和合譯本」(也稱「官話和合譯本」),以及現在我們所用的恢復本。今天早上我希望花一點時間來向大家介紹一下聖經,以及恢復本聖經。關於聖經,第一點我剛纔已經講過,就是整本聖經都是神的呼出,是神藉聖經將自己見證出來。聖經與世界上所有的著作、名著年前,哈佛出了一套書,叫作世界名著集,也就是說現代人越來越少讀書了,特別是到了二十世紀,大家不讀希臘文,不讀拉丁文了。而在二十世紀以前,凡是進大學的人都要讀拉丁文的,你不讀拉丁文你不能進大學。但是到了二十世紀,古典文字就越來越被撇棄了,所以現在大概除了專攻Department of Classics,就是專攻古典學的以外,很少人懂古代的文字。古代的文字最主要的就是希伯來文、希臘文跟拉丁文這三種。

哈佛出了這套書,叫作「Classics of the Western Culture」,就是古典西方文化一百本書。在這一套書裏,聖經是屬另一類的。為甚麼聖經是另一類呢?因為從世界的眼光來看,它是一本屬靈的書,是一本宗教的書;從聖經的本身來說,它是神的話,不光是神對人的話,是神呼出來的話。所以說,聖經是神的呼出。―待續(余潔麟2008/3/29在UCR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