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二年,我在大學求學時蒙恩得救。當時,一位英國弟兄向我傳揚福音,向我訴說主耶穌基督奇妙的愛。
自幼以來,我從未真正感受到父母的愛。甚至在還是幼兒園孩童時,心裏便產生一個念頭,覺得他們不是生下我的親生父母,而是收養了我這個孤兒。因此,當我第一次聽到主耶穌愛我時,內心深受觸動,淚水幾乎奪眶而出。那位英國弟兄送給我一本英文聖經後,便回國了,然而他所傳的福音種子,已深深撒在我心中。
從那時起,我開始參加浸信會的聚會。然而,浸信會的做法規定,凡是想受浸的人,必須先上特別的課程。但當我查考聖經時,我發現,聖經的教導是:只要一個人相信主耶穌是他的救主,他就可以受浸,並不需要額外的課程。此外,因為我參加浸信會,許多人便稱我為「浸信會團的」,這讓我極不喜歡,因為聖經從未稱信徒為某個宗派的名稱,聖經只稱我們為「基督徒」。
一九九三年,我從大學畢業時,無意間看到一則徵求英文翻譯的廣告。我打電話過去詢問對方的背景,他們回答:「我們是基督徒,沒有別的名稱。」這句話讓我心中一陣喜悅,因為我明白,聖經上除了基督的名以外,不該有其他的名稱。後來,我纔知道,這些弟兄姊妹正是在主恢復中的基督徒,他們對聖經的解經,使我享受真理的亮光,靈裏得着滋養與開啟。
一個月後,我受浸歸入主的名下。之後,我擔任翻譯長達四年,直到結婚。我的弟兄全時間服事主二十五年,如今已退休,依然繼續享受主耶穌和召會生活。回顧這一路的恩典,我只能滿心感謝讚美主,祂的憐憫實在何等豐盛!(俄羅斯 歐珊娜Oks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