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一神裏的召會

三一神是新約的架構。我們藉着經歷並享受三一神,得以認識祂(約壹一5,二27,四16,五11~12)。祂不僅是我們信仰的對象,更藉着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給我們經歷並享受。我們藉着內在的享受主觀的神,而在經歷上認識祂。我們是在生命這條線上,並在生命長大的過程裏,得以認識三一神。

當三一神成為我們的經歷和享受時,祂不僅是那在寶座上宇宙般廣大的一位,也是那在我們心裏的一位。我們對三一神的認識,乃是在我們個人心的範圍裏(來八10~11)。新約所關切的,是要我們認識那已經進到我們這人裏面居住,並渴望擴展到我們心的內裏各部分的三一神。我們對三一神的認識,新約的路乃是個人的、細節的、並經歷的。因為聖經是照着一個管制原則寫的,就是三一神作到祂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作他們的享受、飲料、生命的泉源和光(詩三六8~9),使他們能成為祂團體的彰顯,直到永遠。

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保羅寫到,「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帖撒羅尼迦人的召會」(一1)。在帖撒羅尼迦的召會,一面是屬於帖撒羅尼迦人的,另一面是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召會是由父神所生,有祂的生命和性情,並在主耶穌基督一切的所是和所作裏,與祂有生機的聯結。當保羅說到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的召會,事實上他的意思是說,召會是在三一神裏。在神聖的經綸裏,神聖三一的三者在三個連續的時期裏,分別作工且表顯出來。父在子裏且憑着靈揀選我們。子同着父憑着靈為我們完成救贖。靈就是子,同着父在我們裏面作工。

召會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意思是說,召會乃是在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裏(太二八19,弗四4~6)。按照聖經,我們找不到召會只在神裏這回事;反之,召會乃是在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裏(林後十三14)。在創世記一章,神是沒有經過過程的神,但在新約裏,祂成了經過過程的三一神(約七37~39,腓一19)。「經過過程」是指三一神在神聖經綸裏所經過的重要步驟,包括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和復活。如今祂乃是賜生命的靈,作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父在子裏,子如今乃是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裏面(約十四10~11,16~17,20)。當我們在父神和主耶穌基督裏,我們就是在那靈裏;因此,我們是在經過過程之三一神裏的召會。我們若看見召會是在三一神裏這個異象,這異象就會支配我們的思想、活動,及我們整個的生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