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子

然而神能照着運行在我們裏面的大能,極其充盈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三20)

已過一年(二○二五),主在我身上,在福音上有新的突破。我會傳福音,但多半停留在關心、分享,卻不一定能帶人到小排,或實際進到聚會裏。然而神真的很特別,祂為我豫備了一位我從未想到的同學―童品穎,讓我能藉着「同學」這個身分,將福音帶給她。就着我天然性格,我其實很難應付那種很清楚自己要甚麼、目的性很強、個性又相當強硬的人。而這位碩班同學,正是如此。

在碩一那一年,我們幾乎形影不離—分組報告在一起、上課坐在一起,幾乎沒有分開過。當時她在衛生局工作,遇到不對頭的主管,又有許多繁雜的事情,讓她在每天難有好臉色。因為在班上我跟她的關係最好,所以我常常首當其衝,彷彿直接面對炮火。我成了一個不斷安撫她、顧到她情緒的角色。人與人之間越親近、越認識彼此,就越容易被對方的個性衝擊。雖然我裏面有神,但我必須承認,我不是每時每刻都在靈裏的。當我落在天然裏時,我其實很不能接受她的態度。雖然我用自己以為「好的方式」對她好,心裏總覺得無法適應、無法承受。後來我真的受不了了,只能到主面前。我向主承認:「主啊,我真的沒有辦法再繼續跟她相處下去了,我想離開她,因為她讓我太痛苦了。」這樣的想法,其實不只出現一次。我一直覺得,如果我不離開她,我可能真的會瘋掉。

從今年開始,事情卻有了一個奇妙的轉變。年初,她因為我在彰基工作,詢問我一些彰基的事情,後來也真的從衛生局轉職到彰基。於是,我們不只在上學時能接觸,連工作時也有更多相處的機會。我不敢說這一切是因着我,但我深信主在其中,也祝福了我的同學。她在彰基遇到很好的同事,至少在上班時,她比較輕鬆,也少了許多壓力。

另一個轉變是,我的妹妹原本在彰化寄住在別人家,暑假後便回到家裏住。

現在我們常常因為順道一起搭公車,她去上學,我去上班,在這段通勤的路程中,我們抓住時間一同晨興。我非常寶貝這樣規律的晨興。我再次經歷,一早接觸主是多麼重要。「一日之計在於晨」,也再一次證明神是真實的。當我每天第一接觸的是神的話,我就能應付一整天環境中各樣的需要。

不知從甚麼時候開始,我發現她對我的態度,漸漸變得柔軟。這讓我非常驚訝。從前我以為,她不可能跟我到小排聚會;但從一次、兩次開始,她願意跟着我來,甚至也來過一次福音餐廳。一開始,或許是因着「有好喫的」。但後來,因着幾次聊到她的家庭狀況,我更能明白她的難處。

她現在其實是寄人籬下,媽媽在高雄,她住在阿公阿嬤家,另外還有兩個阿姨。起初是阿姨邀請她同住,但時間久了,彼此的天然習慣與個性逐漸顯露,讓她感到很難受,我想她的家人也不容易。我深信,這一切都有神的安排。因着家庭的困難,使她的心變得軟弱、下沉,卻也正是在人的盡頭,成為神的起頭,讓神有機會持續推動、持續作工。

知道她的處境後,我就更顧到她個人的需要:幫她帶些喫的、作業多幫忙一些,在小事上盡我所能扶持她。我看見,這樣一點一點的愛與扶持,使她一次比一次更柔軟,也更敞開。她不只願意再來福音餐廳,也願意第二次來到青職小排。

昨天,我和她以及班代一起出門走走。一路上,我心裏其實很有感覺,快要年底了,而我今年一直期盼的,就是能結果子。中午喫飯時,我們三個有了一段比較深入的交通,聊到彼此的家庭狀況。最讓我驚訝、也最摸着我的,是她形容我說:「妳是一個很有愛的人。」當下我真的感動得想哭。不只是因為她願意稱讚人,而是我知道,她所感受到的那個「愛」,不是我天然的愛,而是神藉着我流露、彰顯出來的。因為我曾經哭着對神說過:「主啊,我不能愛她。」但主不僅擴大了我,也讓我看見,我竟然能藉着一點點行動,彰顯神的愛。

作為一個在神手中的人,當我們覺得,怎麼會遇到一個讓自己如此痛苦的人時,要相信—主都知道,而且那也是主的豫備。我們惟一能作的,就是轉向祂。如此,我們所受的苦就不再是無意義,而是神要藉着我們,擴展祂自己。

在路上,我也進一步和她交通到「受浸」的事,她至少沒有抗拒,也沒有拒絕這樣的話題。我知道十二月26日是我們的福音收割日,但那天她無法參加,我就一直在想,還有甚麼機會能讓她來。十二月25日(週四)那天,行程快結束時,我鼓起勇氣更明確地問她:要不要來受浸?我也很直接地告訴她:「這是我今年的願望,我希望妳能受浸。」她問我:「為甚麼?」我說:「我要拯救靈魂,能救一個是一個。」後來回到家,我其實已經把這件事放下了。到晚上,她在 Line 上跟我說:「週四先跟我約時間。」我心裏一驚,問她:「妳的意思是,妳願意受浸嗎?」她告訴我,其實她在大學時,因着家庭的關係,曾經自己尋求過耶穌,也向耶穌禱告。那一刻我非常摸着,不論一個人表現出來是甚麼樣子,都不該攔阻我們對人有福音的負擔。就她過去給我的印象,我完全不敢向她傳福音,但在神沒有不能的。因為「…這不在於那定意的,也不在於那奔跑的,只在於那施憐憫的神。」(羅九16)感謝神,童品穎姊妹終於在十二月25日,正是週四,受浸歸於主名!

神讓我看見,我需要成為一個憐憫人的人、製造和平的人,沒有偏見、沒有假冒。也讓我經歷「但你們要先尋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一切就都要加給你們了。」(太六33)「並且義的果子,乃是由那些製造和平的人,在和平中所種植的。」(雅三18)

(員基區  潘豫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