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是人子在金燈臺中間行走

我約翰,就是你們的弟兄,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的,為神的話和耶穌的見證,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島上。」(啟一9)我們住在基督裏,就有分於祂的忍耐,且有忍耐以忍受痛苦和反對。連主的話也稱為忍耐的話。(啟三10。)今天全世界都在反對祂,拒絕祂,但祂並不反擊,只單單的忍受。我們現在與祂交通,並住在祂裏面,我們就有分於祂的忍耐。我們是跟隨祂的人,就當存心忍耐,跟著祂走同一個路徑。

燈臺中間,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長袍,直垂到腳,胸間束著金帶。」(啟一13)在舊約裏,大祭司每天早晨收拾燈臺的燈。(出三十7。)收拾燈就是使燈的情形正確合宜。基督藉著修剪燈臺的燈芯,來照顧燈臺,正如在舊約裏祭司照著豫表所作的一樣。燈芯燒過以後,就變焦發黑,所以祭司必須來把燈芯焦黑的部分剪掉。燈芯燒焦的部分,表徵那些不照著神定旨的東西,需要剪除;這些東西就如我們的肉體、天然的人、己和舊造。今天在祂的恢復裏,祂乃是在人性裏的大祭司。祂在人性裏總是同情我們的軟弱。祂是在人性裏的大祭司,藉著一直顧惜我們,來照顧我們。

祂的頭與髮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眼目如同火焰,腳好像在爐中煆煉過明亮的銅,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啟一14~15)雪之所以白,是因從天而來,沒有屬地的污穢或玷污。白羊毛,表徵基督的亙古常在,乃是出於祂的性質,並非年紀老邁;白雪表徵祂的亙古常在是屬天的,不是屬地的。基督的眼睛是為著注視、鑒察、搜尋、藉光照而審判、以及傳輸。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主要的是為著祂的審判。銅在象徵上,表徵神聖的審判。(出二七1~6。)基督的腳好像明亮的銅,表徵祂完全且明亮的行事為人,使祂彀資格施行神聖的審判。祂的「聲音如同眾水的聲音」這是一種鬨嚷的聲音,乃是全能神的聲音。這表徵神的說話既嚴肅又莊重。祂的聲音,就是全能之神的聲音,警告並喚醒我們。

祂右手中拿著七星,從祂口中出來一把兩刃的利劍,面貌如同烈日中天發光。」(啟一16)兩刃的利劍是為著對付消極的人事物。今天說話的靈,就是這位口中出來一把兩刃利劍的基督。我們是人,都有許多意見。每次一個意見興起時,那把劍就把它切成碎片。祂的「面貌如同烈日中天發光」。在雅歌五章十、十三節,祂的面貌可愛美麗,為給追求祂者欣賞;在書信裏,祂的臉面返照神的榮耀,為將生命分賜到祂的信徒裏面;但在啟示錄,祂的面貌如同烈日中天發光,是為著審判的光照,以帶進國度。(陳廷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