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聖啟示裏有兩棵樹、兩個源頭、兩條路、兩個原則和兩個終極完成。生命樹表徵三一神在人與神的關係中,對人乃是生命;生命樹是尋求神作生命,以得着供應與享受之人的源頭,其結果是神的國;生命樹是生命的路,就是狹路,給人尋求神,得着神,並在神永遠的生命裏享受神作供應,終極完成於生命水的城—新耶路撒冷。
神的目的不是要一個在善惡知識樹線上的約伯,乃是要一個在生命樹線上的約伯,約伯和他的朋友都在善惡知識樹的範圍裏,而不認識神的經綸;神要把他們從那個範圍裏拯救出來,擺到生命樹的範圍裏。神對付約伯的目的,乃是要將他從善惡的路轉到生命的路上,使他能極完滿地得着神。
當我們重生時,基督將祂自己這生命樹種到我們裏面。在我們實際的生活中,我們也許不是在生命樹的線上,而是在善惡知識樹的線上,我們在基督裏的信徒,應當追求屬神範圍裏的東西,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不該在善惡知識樹的範圍裏,乃該在賜生命之靈的範圍裏。神把我們拆毀,並以祂自己作我們的生命和性情把我們重新建立起來,好叫我們這人完完全全與祂成為一。
神對約伯的心意 —使好人成為神人
聖經六十六卷書只說到一件事—神在基督裏作為那靈,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性情和一切,好叫我們能活基督並彰顯基督,這該是管制我們生活的原則。
約伯是一個好人,表現他自己的完全、正直和純全,他在積極一面敬畏神,在消極一面遠離惡事。神造人不僅是要人敬畏祂、不犯錯;神按着自己的形像,照着自己的樣式造人,乃是為叫人彰顯祂,彰顯神比敬畏神和遠離惡事更高。約伯在他的完全、正直和純全上所達到的全是虛空,並沒有完成神的定旨,也沒有滿足神的願望,惟有神知道約伯有一個需要—他裏面沒有神;因此,神要約伯得着祂以彰顯祂,好成就祂的定旨。
神將約伯引進另一個範圍,就是神的範圍,使約伯能得着神,而不是在他完全、公義和純全上的成就。神拆毀那在自己的完全和正直裏天然的約伯,使神能建立一個有神的性情和屬性,得更新的約伯,使他成為屬神的人,充滿了作神具體化身的基督,成為神的豐滿,好在基督裏彰顯神,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神一樣,好彰顯神。
神在基督裏,構造到人裏面,人也構造到神裏面;神與人調和在一起,成了一個實體,稱為神人。神人乃是有分於神的生命和性情的人,因此,在神的生命和性情上,成為與神是一,藉此彰顯祂。神人領悟自己不是獨立的個體,乃是團體神人—基督的身體,一個新人—的一部分。
(陳盈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