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中之光

我出生於一個古色古香的地方,它叫九份,家裏有三個兄弟姊妹,我排行老大。從小看着父母為了生活打拚,終日縮衣節食,每天不辭辛勞,細心呵護着我們成長茁壯。家人努力打拚的身影,深深烙印在心裏,後來我憑着自己的努力也進了台積電,一個頂着科技業的新貴,有同學間人人稱羨的工作,卻始終無法滿足自己的慾望,後來離開台積選擇了創業,花了五年的時間創業三次,失敗了三次。屢戰屢敗,這段時間我失去了所有親情、感情、友情、以及事業,還有金錢,最後還導致官司纏身。雖然那時已一無所有,我卻始終還是不肯放棄。最後為了生存,當司機為人搬家,後來也開始自己接生意替人搬家,終於有一天有位客人跟我傳福音。

這中間他常傳福音給我,但我也一直拒絕,但是這位弟兄始終不放棄我,一直到第三次我答應他的邀約,我來到他們會所的福音聚會,就是現在各位坐的這樣的「會所」,我就在那天得救了。原因是在整個聚會過程中聽到了一句話,「你想不想重生?」也因為這樣的一句話,我受浸了。真所謂,「人的盡頭就是神的起頭」。

但我的人生並沒有因為受浸就立刻事事順心,萬事如意。兩年前因為官司判刑確定,入監服刑,自始至終我從沒想過,在我的人生中會有這麼一段失去自由的鐵窗生涯。原以為入監服刑也許就是人生的盡頭,但是弟兄們不時來探望我,想到我在創業的過程中,召會的弟兄姊妹也來扶持我,還有父母親的不離不棄,我開始在監牢中讀聖經。每當想起家人跟身邊的朋友,我就開始讀聖經。一天讀到箴言三章12節說,「因為耶和華所愛的,祂必管教,正如父親管教所喜愛的兒子。」我不知不覺在牢裏流下眼淚,後來陸陸續續看完聖經,也明白主一直與我同在。我把心思全然轉向祂,也開始學會禱告並帶人禱告,因此在獄中開始傳福音,並帶人得救。我離開後,那間舍房也因為我的禱告以及經歷,現在已經變成福音房,這是我始料未及的,感謝主隱密的作工。

我們每個人一生都在打拚奮鬥,從學生到出社會,還有為了自己跟家人都在努力,卻不知道原來平安喜樂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現在的我真正體會到重生的意義。加拉太書二章二十節,「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我們人生無法選擇貧窮,也無法選擇富有,但我們可以選擇信靠這位基督耶穌,我們只要單純依靠祂、信靠祂並順從祂。現在的我一無所有,但我一點也不害怕,因為祂常跟我說,「不要怕,只要信。」(可五36)「…先尋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一切就都要加給你了。」(太六33)

現在的我如鷹展翅上騰,我願意將神的福音傳到地極,我不信靠自己的才幹,不為這個世界金錢迷惑,因為耶穌已幫我把荊棘都去除了;只為着結出美麗果子,讓祂喜樂。(新北瑞芳  林御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