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彰投區青少特會見證(二)

重拾靈裏生命的感覺

這次特會我很摸着一句話「假呼求,真得救」。事情是這樣的,一個通緝犯在躲避警察時,躲進一個召會聚會裏,假裝與他們一同呼求主名而逃過追捕。但因這樣呼求,開啟了他與神的聯結被主感動,後來甚至自動向警察投案。罪的感覺在他裏面,雖然他的呼求不是真的,但不論他有沒有在意神,神都會在意他的禱告,我們只要一呼求,主就會進到我們裏面。

已往禱告、唱詩歌時,我偶爾會沒有享受,就想停下,像喫不下的食物一樣。但就像那位通緝犯得救的故事一樣,雖然在這一天半的特會,第一堂我幾乎沒有甚麼摸着,有點沒進入狀況,甚至連來特會的路上,還在想昨天學校發生的事情,但就像補充本231,「請來同喊主耶穌,祂必使你得釋放」。感謝主,藉着不斷呼求,到了第二、三堂我漸漸找回靈裏的感覺,使我經歷了羅馬八章2節,「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與死的律。」

另外我也摸着潘弟兄所講,「罪的感覺」。在沒有得救之前,我們或許可以臉不紅、氣不喘的說謊,但在得救之後,說謊變得容易緊張,很容易就被發現。有一件事不禁有些虧欠主,在高二這一年,有很多繁瑣的報告,但我通常會在時間截止前,用最高的效率完成,這時會跟父母借網路,剛開始是傳報告,但到下學期逐漸演變成學會悄悄地偷開網路,罪的感覺也慢慢消失,時間就被手機霸佔。

接下來要升高三了,我希望這次特會讓我重拾靈裏生命的感覺,也減少用手機的次數,把時間奉獻給主。(員林 林湧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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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是人真實的需要

這次特會,原本沒有報名,後來一個同伴在前一天晚上,突然打電話給我,說她的另一個同伴確診沒辦法來了,要我遞補…。我一開始很猶豫要不要去,因為那時候很晚了,準備也會很倉促,但是後來我還是去了!這是我第一次參加特會,第一次沒有爸媽陪伴下在外面過夜,晚上還有些緊張,睡不太着。

特會的第一天早上先唱詩歌,一開始自己還沒有進入狀況,可能前晚太晚睡,反觀大家都在唱了,我還在找詩歌的首數。接着父老講話,我聽到快睡着了…。後來大家一起大聲喊:「哦,主耶穌!哦,主耶穌!」喊到後來覺得心口真的有熱熱的感覺,精神也變好了!就像補充本詩歌231首第一節說的:「每當我喊主耶穌,我深處總覺發燙;祂生命冉冉而升上,在我裏面成長。請來同喊主耶穌,這喜樂地上無雙;主且要進入你裏面,作你生命供你享。」我們真要時常呼求主名,讓主耶穌安家在我們裏面,要時常操練靈,而「哦,主耶穌」就是最簡單的一種操練!

在特會中最摸着的是第一篇的:「耶穌是人真實的需要」。人有三部份,這三部份各自有自己的需要。有身體,精神,靈這三面需要,身體:食、衣、住、行。精神:娛樂、消遣。而靈在最深處,不是物質能滿足,也不是精神能彀滿足,惟有基督能滿足。神之所以造靈,是為了要使我們能接觸祂並接受祂。所以我們要常常操練靈,在日常生活中活出基督。(員林  邱苡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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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定都不缺席

我是黃子銓弟兄。很摸着,「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值得完全接受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一15)人都會犯錯,沒有十全十美的人,假如你放火、殺人、搶劫,當然你是個罪人;但是,即使沒有犯下多大的罪,依舊是個罪人。這個罪從哪來的呢?是從撒但來的。撒但跑進了人的裏面,人就有了罪,但神要救人,就降卑自己成為人來到人間,為的就是救我們。怎麼救呢?就如同詩歌所說,「神成為人,經過過程,進到我們裏面,來救我們」。不是說神赦免我們,就可以繼續作壞事,乃是藉着生命的律,來約束我們,自然而然就可以走上正確的路。

這次特會很特別,一開始就叫我們選一位榜樣,是比自己屬靈一些的一位弟兄。而目標就是能彀像那位榜樣一樣的竭力追求主。就因為這樣,有了現場的弟兄作榜樣,他們操練靈我就操練靈,他們主動分享我也主動分享。以前靦腆的我,變得勇敢並且起來申言,甚至可以上台發表自己的感想。

這是因着這次特會我有一點的成長,在召會生活中,看榜樣這樣的練習,對我來說非常的有幫助。感謝主!

我即將升上高中,希望我的高中生活有同伴、有榜樣,一起追求主。前面兩次特會是在我母親勉強下報名參加。但之後的每一次特會,我一定都不要缺席。(員林  黃子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