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福音是一種生命感染力的散發,不是不擇手段,帶人入教。若有心傳福音就該好好活出生命、認識聖經、每天祈求神的靈與我們同在、更新我們、不斷發現自己的軟弱和錯誤、除去假象的優越,更不是學一種傳福音的方法。
那到底什麼是傳福音?是「告訴人福音內容」?是「邀請對方加入教會」?是「鼓勵對方決志受浸」?是「盡量讓基督徒增加」?…上述這些答案,大概都不能令人滿意。
廣義來說,只要你跟人分享信耶穌以後的生命改變,都可以稱為「傳福音」。活出基督樣式,讓人纔能彀相信耶穌,也能彀感受到主的愛。
傳福音最重要是,讓人看到耶穌的爱,讓人感受到耶穌的愛。讓人知道自己跟神的關係,進而活出真理,則可稱為「傳福音」。
真正令人困擾的部分應該是「傳福音的方法」。每當我們提到「方法」或是「如何傳福音」時,幾乎就已掉入一種「業績思維」,即「怎麼傳纔才能讓他信?」這實際上與「怎麼講他纔才會買?」幾乎異曲同工。
難怪愈來愈多人覺得傳福音根本就是「作業績」,教會則變成另外一種形式的產業,我們跟着企業塑造「教會產業文化」,真正的傳福音本質愈來愈模糊。雖然耶穌的吩咐我們要「去」,但我們卻要人家「來」教會,這一點就形成了「業績導向」。當無意中掉入業績導向,自己無形中就會「工具化」。
耶穌把傳福音的使命交給「門徒」,而非「傳福音專業機構」,因為「福音」是用釘在十字架的生命展現的,沒有背十字架的人,就沒有真正的福音。不管我們傳福音的動機有多良善,都不能扭曲福音的本質而想傳一個「簡單的福音」。沒有真正認識神,哪有可能傳福音?傳的多半是「神學知識」而已。
所有的傳福音工具或是訓練,都是提供一個「管道」和「工具」,這只是傳福音的開端,我們目的不只是讓對方進教會,而是「完完全全把人帶到神面前」。所以,真正傳福音不是「用一張嘴」,而是用「生命陪伴」。(社頭 劉克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