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過我們都是說要過身體生活,少說到新人。當我讀到基督的身體是爲着行動,新人是爲着生活時,非常翻轉我以前的觀念。我跟主說,主啊,我還在操練如何過團體的身體生活,現在卻要我們操練以基督作我們的人位來過新人的生活了,願我能搆上神的定旨。阿們!
新人的生活就是憑基督作我們的新人位「靈」,而不是憑我們的舊人位「魂」而活。使徒行傳十章,彼得在房頂上魂遊象外,在禱告中,他看見異象,我對這段的領會,就是神的救恩要從猶太擴展到外邦。但是這次得着亮光,這事是指彼得沒有接受基督作人位;彼得是以他自己作人位,他仍然受猶太的宗教觀念和習慣所影響。但是彼得很快的順從了主的帶領到了外邦哥尼流的家中,於是哥尼流全家得救了。
我們不該以爲自己比彼得更屬靈。大多時候我們也沒有接受基督作人位,我們也受我們宗教觀念和多年作事的原則、習慣所攔阻,當主對我們說話的時候,我們常反應說,「環境是如此,這怎麼可能?」「主阿,絕對不可。」我們也可能說,「主,我不相信你會要求我作這樣的事。」
在我得救後,很快的,我小弟也得救了。然後十多年過去了,就再沒有家人得救。雖然我也傳福音給我的父母親,但是效果不彰。我一直禱告尋問主,該如何帶領我的家人歸主。日夜思想,我把每一位家人看了一遍,主給我的感覺似乎是先救我三姐。因為那陣子,我知道她家庭的情況,我認為這個破口,讓主有機會可以進到她裏面拯救她。於是我開始傳福音給她,也帶她禱告。
有一次三姐休假來台中太平玩,那幾天,二姐接待她到附近景點走走。記得是週六晚上,我和她們也有短暫的時間一起喫晚飯。用餐席間,我心裏有一些重擔,覺得機會難得,我很想邀她參加隔天主日。回到家後,我裏頭有感覺要我打電話給三姐,邀她隔天參加主日聚會,但是我又想到我三姐好不容易有假來台中,她是來玩的,怎麼可能會來召會呢?於是我就打消了這個想法。
第二天早上,準備出門去主日聚會前,裏面又有聲音催促我打電話。這次我順服下來,趕緊把孩子們打理好,就打電話邀請三姐來聚會,沒想到她一口便答應。當天聚會結束後,太平召會的弟兄姊妹一起配搭,我三姐就受浸得救了。她後來告訴我,週六晚上她也有預感,我會邀她去聚會。實在是主作的。
她得救以後回到永康,藉着開兒童排也帶她的兒子和老公也得救了。幾年後,我的小妹,爸爸、媽媽、大弟弟、…一個個都得救了,沒想到她竟然成為我們全家得救的關鍵人物。
感謝主,還好我當初順服了主,這實在是一個轉折點。榮耀歸主。(國宅區 王鄭百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