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真的給我一個同奔賽程的終身活力伴了(二)

弟兄:

後來上了大學,住在召會的弟兄之家,認識這位神不僅是活的,原來祂對於人類、地球、宇宙有一個奧祕、神聖、偉大的計畫,在聖經中稱為神的經綸,而且與我竟然息息相關。在聖經中所記載的,不僅是神創造天地萬物與人,這位神更是渴望與人發生關係,祂渴望進到人裏面作我們的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一切。因着這榮耀的異象,我將自己奉獻給主,渴望參加召會的全時間訓練並一生服事主。

姊妹:

我第一次摸着主,是在大三下學期。那時大專生在每週六晚上有一個小小的福音聚會,講到九種人的需要。意思就是,這世上所有的人不外乎這九種,而主耶穌能滿足這九種人的需要。我第一次去,聽到撒瑪利亞婦人的故事,突然覺得我多年的疑惑終於解開了。這婦人因為不滿足,到處尋找能叫她滿足的人事物,這不就是我的寫照嗎?然而主對那婦人說:「凡喝這水的,還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賜的水,就永遠不渴。」(約四1314)意思就是這世上一切的娛樂享受都只是短暫的滿足,喝了還會渴,而且越來越渴;但我們若喝主賜的水就有真實的滿足和喜樂!那一天我真是喜樂,原來主耶穌纔是我真實的需要。我原以為祂只是眾多宗教家之一,不需花時間投入;但最後我纔發現,我越花時間享受祂,纔花越少的時間鑽牛角尖,胡思亂想。讚美主!如今祂是我的拯救,是我的詩歌。

大四畢業後,原本我要到健身房教有氧舞蹈和瑜伽。因着參加「大專一週全時間訓練」,主強烈的呼召,使我的人生轉了一個很大的彎。弟兄說,「人的一生七、八十歲,有三、四十年的時間都在工作,花一兩年的時間給主,一點也不長。」我覺得很有道理,但我的家人不是基督徒,他們不會答應的。我問主,「我的家人怎麼辦?」主用一幅聖經的圖畫回答我。彼得經過一個討飯的瘸子時,那個瘸子一直看着他,盼望從他身上得着甚麼。彼得卻對他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在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裏,叫你起來行走!」(徒三6)我看見彼得給人的不是別的,而是至寶基督。我深知道我能給人的也不是別的,而是把主帶給人!但很虧欠讓家人有許多的擔心,實在盼望家人也能認識這位寶貴的主,相信接受祂。

弟兄:

在參加全時間訓練後,我們有幾位學員一同到法國傳福音,看見國度的福音需要傳遍居人之地。因此訓練後在婚姻的尋求上,對於另一半只有兩個條件,一個是願意到海外開展傳福音,另一個是容易溝通。

二○一七年六月,臺北的劉弟兄找我交通說,他覺得在臺北的謝姊妹很不錯,或許我們交通很合適。我說好,願意交通,但她當時相當乾脆的回絕了。

隔了一、兩週,在高雄的一位莊弟兄跟我交通,他覺得臺北的謝姊妹很不錯,問我有無意願和她交通。當時我想,她不是剛拒絕,怎麼又有人問呢?回家想想後,覺得奇怪,臺北劉弟兄應該不會為了這事連絡莊弟兄,那怎麼莊弟兄又會題呢?後來我再和莊弟兄確認,他的確沒和劉弟兄連絡,是因謝姊妹來高雄探望姊妹,莊弟兄從旁觀察覺得她很不錯。希奇的是,在一個月內,臺灣一北一南兩位弟兄,都和我題同一位姊妹,我想這或許是出於主的,於是就請召會的陳師母幫我禱告。

姊妹:

其實,我原是害怕交往和結婚的人,看到許多人為情所困,這讓我非常恐懼。直到過召會生活,看到一個個家,夫妻同心合意、同禱告、同事奉,吵完架後還能彼此認罪,再一同禱告,這讓我感覺到有主的家確實是不一樣的。但前幾年,因着我在婚姻交通的過程中並不順利,總覺得這交通不是一件喜樂的事,自己一個人自由自在也很好,對於婚姻的禱告就越來越少。

去年八月聖徒們再一次題到明隆弟兄之前,我剛過一個關。我一直覺得有些事無法如我願,有的人結婚和海外開展都很快,但我卻一直卡關,無法往前,主在我身上作的事總是很慢。藉着一位同工弟兄的幫助,他告訴我說,「快如果是主就好,慢如果是主也好;快不是主沒有用,慢不是主也沒有用。重點不是快或慢,重點是是不是主。」我需要學習凡事謝恩,積極的看主,安息在主手中;不是為神建殿,是神要先預備好我們這個殿。我很蒙光照,我忘記我是奉獻在主手中的人,一心想為主作些甚麼,而不是照着祂的計畫與安排。

當時讀「職事文摘」時,也有一段話非常幫助我,「凡事對我們是不是福,並不在於我們的遭遇,乃在於我們的所是。約瑟被哥哥們出賣,被放在艱難的環境中,但他說,『你們從前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約瑟似乎在說,你們對我所作的一切都是福!不管是好事是壞事,都叫我們得益處。我們都需要學着說,讚美主,我們是蒙福的人!」-待續(高雄三多區 劉明隆、劉謝明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