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從神治之下墮落失敗了,從亞當被趕出伊甸園直到挪亞出方舟,神就在人裏設立良心代表祂來管制人,人受自己良心的管制向自己良心負責,這是自治的時代。可是人又失敗了,人丟棄了良心一切的責備與約束,而有了兇殺、邪淫,瀰漫了整個世代,神就用洪水審判了那個時代。洪水之後,神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流。」這是神設立代表權柄代表神來管制人,就是人類政權的管制。所以羅馬書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都當服從」(十三1),這就是人治的時代,但今天人完全的失敗了,不服甚至逃避推翻人的管制,就產生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走法律漏洞的情形。
神拯救人,要從人治恢復到自治至終是要進入神治,也就是向神負責,而我們如何能受神的管制,就需要開啟我們靈的功用。羅馬書八章6節,「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當我們轉回靈裏,我們有靈的直覺,也就是神的感覺,使我們能分辨、能領悟,這更是超越良心自治,是非善惡的範圍的。
我摸着,當現實與良心拉距時,自治的良心就容易變得薄弱而失敗,感謝主,因我們有基督作生命的種子,只要凡事回到靈裏,那生命的感覺就會管制並引導而作出正確的決定,讓神真實的從我們這人活出,並實際的作王掌權了。
(埔心 鄭黃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