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九五三年一月於臺北召會受浸的,那年我十四歲,還在中學念書。當時臺北有兩所很有名的中學,一是建國中學,一是師大附中。召會對這兩所中學非常關注。正好,我初中是建國中學畢業,高中是師大附中畢業。雖然我不曉得我念的學校是否影響到弟兄們對我的關愛,但我知道在我受浸後不到三個月,召會就叫我服事兒童聚會,講故事給小朋友們聽。
不僅如此,他們也非常關心、照顧、成全我們,對我們交通很多屬靈的原則以及如何服事,同時也給我們合適的教材。這些成全給我很多的幫助。例如,年長弟兄們常題醒我們:「墮落的人本來不配服事神,今天我們有機會可以服事祂,這是神給我們莫大的憐憫與恩典。」同時他們也常說,「我們都不會服事神,所以每次服事都需有謙卑學習的態度,並和同伴一同配搭與禱告。」這些交通使我一生受用不盡。
一年之後,召會又安排我與全時間同工一同配搭服事青年人。這樣的服事,對我來說複雜多了,因為我需要負起一點的責任。在這以前,傳福音、聚會,我跟着一起去;要行動、服事,我也跟着大家跑。可以說,感覺相當輕鬆,既喜樂又享受,因為沒有責任;然而一旦稍微負一點責任,我就漸漸明白事情不是那麼簡單。
首先是財務的問題,因為五Ο年代的臺灣,經濟還沒有起飛,生活非常清苦。我記得很清楚,那時李弟兄設計一個可容納一千五百人的大會所,就是現在的臺北一會所。那時沒有空調、冷氣,臺灣的天氣又非常悶熱,所以李弟兄有一個很特別的設計:有很多窗戶,裝了很多玻璃。據弟兄們說,臺北一會所約有二千塊玻璃。聖徒們每個主日早上八點就去會所擦玻璃,一直擦到十點,然後開始聚會。
那時,弟兄們總是鼓勵年輕人學習服事,不要光是被人服事。年輕人開始學習服事,第一件事就是去擦玻璃。因為年長的背駝了、腳也軟了,爬上去擦玻璃,實在太說不過去了。年輕人早上八點去擦玻璃,都是空着肚子去的,所以就替他們準備一點簡單的早餐一燒餅、油條、豆漿。即使是簡單的早餐,財務上也是很大的難處。|待續(陳澤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