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一至一九七七
我父親到高中畢業以前都在山東,畢業時正好抗戰勝利,也就是一九四五年。一九四六年他就出外謀生,到首都南京考取警察學校,不到二、三年,整個大陸局勢改變,警察跟軍隊一同撤退,於是民國四十二年,政府派軍艦將他們接到台灣。在那之前,我的三爺爺在台灣光復時就來到台灣,他幫我父親找了一份在當時相當不錯的工作,就是在當時的物資局上班。我三爺爺是公務員,職位也相當高,但是感謝主,他那時已經是基督徒了,所以我是第三代基督徒,是從爺爺那代開始算的,包括我的親爺爺也是基督徒。之所以提到三爺爺,是因為我後來能彀蒙主憐憫,全時間服事,跟他很有關係。他來台灣不久就遇見主,大概是一年到一年半,也被主摸着並蒙主呼召,就放下職業。我的父親來到台灣後,就是我的三爺爺和四爺爺帶領他認識主受浸。民國四十四年,也是經由我四爺爺介紹,跟我媽媽認識,後來結婚,三年後就生了我。
我父親得救以後相當追求,在召會中事奉,弟兄們也都很成全他。我們家那時搬到師大附中旁邊,也就是現在的十七會所,後來又搬家到現在的六張犁,那時的吳興街。我在讀幼稚園中班時搬到那裏去,一直到我小學一年級結束,那時起我比較有記憶。雖然是台北市,但四十多年前還是非常荒涼,我們家周圍都是稻田。那時我們在六會所,也就是現在信基大樓聚會,我惟一的印象就是我去參加兒童班;以前的召會生活就是這樣,早上八點到九點是兒童聚會,兒童聚會完了後半小時,九點半開始早上的信息聚會,晚上的七點半到九點就是專一的擘餅聚會。二年級我就搬到新店去住,一住就住到我高中畢業,所以在新店那一段時間算是我人生待比較長的地方。我們雖然搬到新店,但是是到十三會所,也就是景美聚會。我還記得我們搬到新店以後,到十三會所聚會時,每個主日早上,我就和我們附近的四、五個小朋友走路去兒童聚會。有一件印象非常深刻的事,就是當我到了五、六年級時,兒童聚會所有的項目我都很喜歡,唱詩、背經,我的獎卡已經多到用不完了,獎卡那時可以換鉛筆、鉛筆盒,甚麼都可以換。那時福音書房還出背經獎、唱詩獎、守時獎、禮貌獎、帶朋友獎,甚麼獎都有,我每一項獎都拿。每次去兒童聚會我媽媽一定把我的衣服燙得筆挺,皮鞋擦亮。
我父母是性格非常好的人,非常殷勤,非常勞苦。我們家只有四口人,人少吃飯氣氛就很僵硬。我爸爸從小訓練我們吃飯不能有聲音,湯匙舀湯不能碰到碗,筷子夾菜看準了就夾,要是筷子在盤子裏多翻一下,就用眼神指示,第二次眼睛瞪更大一點,第三次手就打過來了。紗門開、關都不能有聲音,有聲音我爸爸就會叫你回來重新來一次,我爸爸就是這樣性格的人。還有在我小學二年級時,我爸爸就把我送去學小提琴,四十年前學小提琴、學鋼琴是很稀罕的事情。我學小提琴一個月的學費就是六百台幣,那時六百台幣是很大的。其實我們家並不富有,感謝主,我父親非常重視我和妹妹的教育,他們可以說是省吃又儉用,把一切都花費在我和我妹妹的教育上。
關於這段作一個結論。我母親告訴我,在她還懷孕的時候就把我奉獻給主,所以我的名字原來不叫劉喜光;第一個名字是我三爺爺幫我取的,叫迥別。創世記四十九章,雅各為他兒子祝福,到了約瑟他說:「你父親所祝的福必降在約瑟的頭上,臨到那與他弟兄迥別之人的頭頂。」(創四九26)後來可能因為報戶口時覺得這字太罕用了,纔取名叫喜光。所以第一,我是從母腹裏就被分別的;第二,藉着我父親母親,讓我和我妹妹從小受到很好的教育;第三,因着我父親我纔能成為今天這樣的人,雖然我很不才,性格跟父親差很多,但多少也是有一點的傳承。—待續(劉喜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