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中箴言這卷書說,「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深處。」(二十27)在一個沒有光的房子,你看不見自己身上的髒。我認為自己豪爽、正直和不守舊,這正因為我原是在黑暗中,完全看不到自己。直到有一天,光進來了。
事情的變化是因我的男朋友是個基督徒。他為人忠厚、謙虛,卻又言語風趣。有一次講到耶穌,說神是可由通過呼求主名來認識、經歷。他說時不太客氣,甚至有點咄咄逼人,讓我下不了臺。他堅持要我用嘴巴講出來:「哦,主耶穌!」說也奇怪,毛澤東、華盛頓,各個人名我都能說的很順口,惟獨「主耶穌」講不出口。我因着他的面子,應一下景,嘟囔了幾聲。二、三天後,我去參加了生平第一次華語基督徒聚會。詩歌唱畢後,交通的主題是財物奉獻。有位河南省來的年輕基督徒站起來講:「人的財寶在那裏,人的心就那裏。」他說,他在中國大陸的時候,曾買了一輛新腳踏車,聚會的時候就老是從樓上往下看,看車子還在不在,擔心被小偷偷走了,聚會便不能專心。後來,車子終於丟了,他便沒什麼可惦記的,只有專心敬拜主了。那天散會之後,我就要和男友有暫時的分離。臨上飛機前,我心裏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想寫張支票給當地的召會,於是便寫了,托男友轉遞。我這個人天不怕,地不怕,但怕離別的情景。這次,自然就淚灑機場了。
上了飛機,乘客坐得滿滿的。我坐在一排兩人座靠窗的位置,正巧我的旁邊也沒有人。飛機起飛了,剛纔的傷感別離情景也淡漠了。閑得無聊,突然想起男友講的呼求主名,和聚會中那些基督徒自然親切的呼求。我就輕聲學了他們一句:「哦,主耶穌。」不知道為什麼,我開始流淚了。我對自己說,一定是想起和男友分離而又傷心了,纔又流淚了。過了一會兒,我又試着輕聲呼求了一聲:「哦,主耶穌!」這一次,我的淚如泉湧,一直傾瀉出來。突然間,我從小到大的許多生活片斷,都生動的,像放電影一樣浮現在腦海裏了。小時候,在幼稚園裏拿了一個小男生的皮帶,卷成一卷,放進自己的口袋裏,老師發現了,說不能拿別人的東西。可是,第二次又拿了。小時候,和父母、外婆在五七幹校時,外婆不小心跌進房後的水溝裏,別人都去扶她上來,我和哥哥卻高高的站在溝上,袖手旁觀。又突然發現怎麼自認豪爽、正直的我,一分錢也沒有捐款給中國或任何美國的政府團體,但報稅的時候卻大大方方的填上二百美元(我當時所在的州政府允許最多二百美元的政治捐款扣除)捐贈款項呢!此外,怎麼愛家人的我,纔作事一年多就買了一棟大房子,還有剩餘的現金和股票,卻沒給家人寄多少錢呢?真對!人的財寶在那裏,人的心就在那裏!哎呀,我的生活真是敗壞,週末都泡在餐廳、酒吧和舞廳的宴樂中了,還有許多說不出的事。—待續(見證人:王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