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來打屬靈的仗。甚麼時候有一個難處或需要,我們可能宣佈全召會來禁食,可能禁食一餐,或一整天。全召會必須到主面前禱告。沒有別的路可以解決難處,得着主的引導,把主的子民帶進屬靈的實際。我能見證這事。許多年來,甚至直到今天,臺北召會的長老每週聚集好幾次;只有一次是顧到聖徒們的事務,其他都是來禱告,大部分是在清晨。他們來在一起,並沒有討論任何事,就是開始禱告。他們全年每一週好幾次都是這樣作。
仇敵撒但最害怕召會的一面,就是召會的禱告。慕安得烈弟兄說,甚麼時候召會跪下來禱告,撒但就顫抖。召會的禱告使撒但顫抖。召會的實行不是僅僅在地上暫時、屬人的事。召會的實行是屬靈的,非常影響到屬靈的世界,這裏有一個真正的爭戰。主清楚告訴我們,祂要建造祂的召會,而陰間的權勢不能勝過她。這指明甚麼時候那裏有召會的建造,那裏陰間的門就有活動來反對她。我們知道這事,我們也經歷過這事。所以,需要有爭戰的禱告;需要有人禱告來打屬靈的仗。
關於禱告實行上的細節。為了要有禱告的生活,特別是團體的禱告生活,召會的禱告生活,我們必須學習奉獻自己。我們若從未將自己奉獻給主,就不可能有真實的召會生活。我們若要使禱告成為我們的生活,我們必須先到主面前,告訴祂說,『主,我在這裏,我將全人沒有任何保留的奉獻、獻上給你。』我們必須將全人確實的奉獻,然後每一次禱告,就以此為基本的立場,說,『主,我們在奉獻的立場上來禱告。』
第二,我們必須承認我們的罪。我們必須對付我們的罪和良心,使我們的良心沒有虧欠、純潔、美好且正直。我們這樣對付時,必須取用主的血。按我自己的經歷,每當我來到主面前,我就花許多時間清理我的良心,好使我能禱告。我感覺需要主血的潔淨和遮蓋。甚至當我與弟兄們禱告時,我禱告說,『主阿,用你的寶血潔淨我們。』然而,在許多地方,與我一同禱告的弟兄們沒有這樣的實行。有時我會問:『我是不是最有罪的一個?』約壹一章五至九節說,神就是光,我們若與祂有交通,就行在光中;而我們在光中的結果,就是我們感覺需要取用神兒子之血的潔淨。的確,當我們在光中,就是在神的同在中,我們會說,『主,赦免我,用你的寶血潔淨我。』我們需要認罪,對付罪,並對付我們的良心。
第三,我們站住奉獻的立場,又承認了我們所有的罪,並對付過我們的良心後,我們的良心就是平安、清澈、透明的。我們必須徹底的學功課,不照着我們所知道、所記得、所願望、或所想的來禱告,乃是單單照着裏面的膏油塗抹來禱告。這對個人禱告和團體禱告同樣重要。不僅如此,我們不該顧到句子或文法。我們可以簡單的用不完整的句子和語法來禱告。
第四,我們絕不該想要在禱告中改正或說服別人;反之,我們應該是透明的、超越的。我們不該摸着屬地的差異,乃是要超越這些。我們在禱告中不該『坐車』,行駛在這些情形裏,反而要『坐飛機』,飛行在這些之上。我們絕不該在禱告中想要轉變、說服或改正別人。這不是真實的禱告,這是行不通的。
使我們所在地的召會成為禱告的召會,我們應當在我們的禱告中,特別是在團體的禱告中,學習並實行這些實際的事。我們需要奉獻、認罪、並照著裏面的膏油塗抹來禱告。我們絕不該想要藉著我們的禱告去摸著別人,乃要單單讓主直接摸著他們。然後就有新事發生。領頭的人特別需要更多禱告,甚至比別人更多,他們必須幫助別人有真實的禱告生活。他們該去幫助一個一個的弟兄有禱告。今天的難處是當我們有釋放信息的聚會,就有許多人來;但是禱告聚會卻只有三分之一的聖徒來。似乎有人說,『釋放信息我就來,但若是只有禱告,我就留在家裏休息。』在一些公會裏,可能只有三個人來禱告聚會:牧師、牧師太太、和管會堂的。他們要唱詩歌時,牧師領詩,牧師太太就彈琴,管會堂的跟著唱。我看過這樣的光景。在一些地方,五個領頭人當中只有兩個人來禱告聚會,而其他三位都不在。禱告聚會若只有幾個人來,那個召會是最弱的。然而,正常的情形是:禱告聚會比其他聚會來的人更多。如果召會有禱告聚會,所有的信徒都來了,那個召會就是最得勝的。︱待續(講於美國加州阿特迪那(Altadena),一次訓練聚會,載自「李常受弟兄文集一九六三Ⅲ『實行召會生活的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