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著神的建造之祭司職分的恢復

主的恢復乃是藉祭司職分而實現;事實上,主的恢復就是祭司職分的恢復。關於祭司的事奉,從人這一面看總是失敗的,但在神一面,總是一再的恢復。亞當、亞伯、以色列人、…都失敗了。到新約,主耶穌是祭司中的祭司,藉救贖將我們帶進祂的祭司職分中。今日全召會必須是祭司的體系,召會生活的恢復,就是祭司生活的恢復。我們眾人必須被恢復進入這祭司的生活,我們必須被帶回到與主真實的交通中,我們的責任不是顧到任何種的工作,而是要守住祭司的生活,學習被主得着,被主佔有,直等到我們被主充滿、飽和並浸透。

神殿的建造乃是聯於祭司體系,並在於祭司體系。召會的建造在於眾聖徒在神面前擔負起祭司的職分。祭司的職分托住召會的建造;沒有祭司職分,就沒有召會的建造。神的殿就是祭司體系,是聖別的、是君尊的。神的殿主要是藉神的生命得維繫,是屬靈的;祭司體系主要的是藉神的性情得維繫,因此是聖別的。配搭的祭司團就是建造起來屬靈的殿。彼得前書二章五節『屬靈的殿』和『聖別的祭司體系』這些辭,以指明召會生活。我們若要完成神的定旨,滿足祂的心意,必須要有團體的屬靈生活,而不是個人的屬靈生活。神要得着一個屬靈的殿給祂居住,得着一個祭司團,一個祭司體系事奉祂。

我們作祭司事奉時,需要與建造並被建造的神是一,將神建造到人裏面,也將人建造到神裏面。神新約的經綸是使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作到我們裏面,成為我們的生命和我們的所是。神在基督裏已進到我們裏面,要將祂自己建造到我們的所是裏,並將我們建造到祂的所是裏。那建造到我們裏面,構成到我們裏面的基督,成為神的家和我們的家,就是神人相互的住處;在此神與我們,我們與神,調和成為一個實體。在我們工作的每一面─傳揚福音、餧養信徒、建立召會、成全聖徒,其內在的元素必須是將建造和被建造的神供應到人裏面。我們應當重新考量我們為主所作的工,並且問自己一個問題;在我們帶來歸主的人中,有多少基督作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作到他們裏面?當我們勞苦實行神命定之路的四個步驟—生、養、成全和建造時,我們的工作必須建立在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之三一神的根基上;這位三一神正將祂自己建造到祂所揀選的人裏面,並將他們建造到祂裏面。我們若將建造和被建造的神供應到人裏面,使他們在神聖生命中長大,我們就是在建造基督的身體,以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卓金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