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裏,祭司的基本意義是將神供應給人;聖經中說到祭司職分基本的故事,乃是說到一個人從神而來,把神的一些東西供應給神的子民。聖經第一次用祭司這辭,是說到麥基洗德,他是君王,也是祭司,所以叫君尊的祭司。他帶着酒和餅來供應亞伯拉罕,酒和餅表徵神作我們的享受,以及神供應給我們,使我們得滋養、復甦,所以祭司不僅是事奉神的人,也是把神供應到人裏面的人。
祭司體系兩種等次,是指聖別的祭司體系
今天召會生活的實際乃是作祭司把神供應給別人,使他們成為神的彰顯。今天在主的恢復裏,我們是聖別的祭司,代表神的子民到神面前去,將他們的需要帶給神。另一面,我們是君尊的祭司,代表神到祂的子民這裏來,將神供應給他們。
聖別祭司體系獻上的祭物乃是:一,基督作一切祭物的實際,如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等;二,藉福音所救來作基督肢體的罪人;三,我們的身體、讚美、並為神所作的事。我們能向神獻上基督作這些祭物的實際有多少,乃在於在基督的經歷中對祂作這些的祭物的經歷有多少。並且我們在召會中藉着基督,向神獻上讚美的祭。
君尊的祭司體系主要是宣揚那召我們出黑暗、入祂奇妙之光的神的美德。宣揚就是往外宣報,也就是往外宣報那召我們出黑暗、入祂奇妙之光者的美德作福音使人得益處。神已經呼召我們,拯救我們脫離撒旦黑暗的死亡範圍,進入神光的生命範圍。願神憐憫我們,都作一個傳揚福音,報好信息的人。
要如何在召會生活中事奉呢?第一,需要在身體裏被建造,不是個別作祭司,而是祭司體系,是祭司團。不論是聖別的、或君尊的祭司,的都是祭司團,被建造在一起。不該單獨事奉,不能因熱心、火熱,就單獨事奉。第二,操練放下、丟棄一切世俗的事物,花時間到主面前接觸祂。第三,從祂那裏,帶着祂的權柄,來將祂這位生命和救主供應給那些需要的、死沉的人,使他們成為神的兒女。(熊掌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