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的大學重來一次-專訪楊秀儀博士(三)

但我沒有因此就相信了,因為我當初許願許的太廣了。從此,為了信守諾言,我就開始天天禱告,禱告的內容多半還是圍繞在我父母的健康,因為他們就是我的天;我初一十五也喫素,只是喫不到兩年就沒喫了,我也去捐助小朋友。那時我一直在想,這到底是巧合,還是神應許我?

我信主的經過可以說是百般波折,多方驗證,我並不是一個心思非常單純的人。我常在思考我到底要不要信這位主,常用理智去分析祂,卻不去信祂。過程中我也沒去了解祂,但是我常常去問,因為怕自己信錯了,也想證實這世界上其實是沒有神的。後來纔發現,一切都是我自己的偏見。直到一天,我看見一個哲學家的名言,他的話打動了我:「從哲學推理來說,你必須信神。」其中題到如果神是假的,信神之後,你頂多當了一輩子的好人;如果這位神是真的,即便它的機率是萬分之一,不信的人損失的就是永生。所以擺在我面前的,最差的結果是當一輩子的好人,而最好的結果就是得到永遠的生命,我還選甚麼呢?答案早已呼之欲出。因此,這個哲學家的推理,對我影響非常大。我對我自己說,就算沒有永遠的生命,我也作了一輩子的好人,為何不信呢?這實在穩賺不賠阿!一切的答案,都讓我不得不信這位神。

因此我從一九八六年進大學,主派一位同學向我傳福音,一九八九年我做決志禱告,一九九一年母親生了病,我經歷了一次神蹟,最後到一九九七年我成為基督徒,這中間整整經過了十一年,可見我是多麼頑梗、悖逆的人。對我來說,沒有簡單相信這回事。但是感謝神,我真是經歷祂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林前十三4),想想看,若是人來追求另一個人,可能追求到十一個月,對方沒反應,你就放棄了,但神居然追求我十一年之久!

後來一九九七年,我到美國去念書拿博士,經過主手巧妙的安排,我住在一位愛主的姊妹家裏,在那裏我主觀地經歷了這位神。遇到主之前,我所有的相信都需要理論及根據,但遇到主之後,那一切對我而言都不再重要。遇到主之前,我可以告訴你聖經有一百個漏洞(我當時自己認為),譬如聖經為甚麼不記載恐龍?恐龍是地球史上的鐵證耶!但當我信神之後,我就會告訴你:「聖經的中心線是神和人,恐龍算哪門子東西?」所以當我那年主觀遇見神後,我纔清清楚楚成為一個基督徒。-待續(轉自《水深之處福音網》葉德恩、朱敏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