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裏面有一個新人,這新人需要重新焚燒起來。惟一的路是藉着經常不斷的禱告。當我們這樣出代價的時候,你裏的新人就重新焚燒起來。
我們能藉着花時間與主同在,使我們的燈再得充滿。怎麼能使我們的燈再得充滿呢?要花時間與主同在!花時間與主同在可以是藉着默想、禱告、讀經、研究聖經,但是李弟兄說,這些憑藉主要就是要你與主交通,活在祂的面光中,享受祂的分賜,享受祂的注入。這個時候你不一定在禱告,不一定在讀經,也不一定在默想,反而是與主仍然有交通,讓祂更深的光照。你就會有更深的奉獻、更深的清理,這就叫你的燈再一次得充滿。我們不只靈裏要被充滿,我們的魂裏也要被充滿。
我們必須挑旺我們裏面的火,就會為着主的權益而靈裏焚燒。在我們的靈裏都是有火的,要把這火挑旺起來。請問你怎麼挑旺?行傳二章,當聖靈澆灌下來的時候,人看見聖靈是「舌頭如同火焰」,很多人領會成「火焰如同舌頭」,不!是舌頭如同火焰。這就是說聖靈充溢在人身上時,表現是聖靈像舌頭如同火焰;換句話說,聖靈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是聯於我們的舌頭,聯於為主說話,而且這個說話如同火焰。我們的經歷就是這樣。禱告就是向主說話,傳福音就是為主說話,申言也是為主說話,我們去看望就是為主說話。你是否發現越禱告、越讀經、越傳福音、越申言、越去牧養,裏面的火就越挑旺起來了。為甚麼呢?這不是碰巧的,因為聖經給我們看見聖靈澆灌下來是舌頭如同火焰。
與你的同伴有真實親密而透徹的交通,是一件特別的事。你已往所有的交通,可能都不是那麼親密而透徹。你必須向你的同伴在靈裏敞開你自己。悔改的禱告是一種特別的禱告,是我們必須不斷持守的。如果禱告而沒有悔改,那個禱告就幾乎是徒然的。禱告而沒有悔改,不斷的求這個、求那個;告訴主這個、告訴主那個;抱怨這個、抱怨那個;或者告這個人的狀,說那個人的不是,而沒有悔改,就沒有光。悔改乃是轉向主,你轉向主必定蒙光照,你就自然而然的看見自己不過是一堆的罪,你就會有認罪的禱告。認罪並不是重點,悔改纔是重點,但真實的悔改必帶來認罪。
你和你的同伴必須將你們所有可能的對象列成名單。有名單就有確定的對象,就有持續的禱告和引導,而帶下實際的行動,作工的果效就要隨着我們。
我們必須為我們的對象禱告,並得着主的引導確定的去接觸人。使召會滿了生產和乳養的福。(周復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