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必須被征服

這次姊妹集調,第四篇信息最摸着我,因為神的話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能以刺入,甚至剖開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來四12)主的話總是及時向我們顯明祂行政上的對付,好叫我們審核自己,並竭力作成我們自己的救恩。

我們的魂包括心思、情感與意志三部分,而意志這部分是人的真我,也是最難辦的。神聖生命的長進是聖靈在我們裏面地位的擴增,魂生命的更新並降服歸向主。我們的意志越降服我們就越被變化;所以,我們意志的歸向神就是救恩最大的工作。我們得救多年後,仍依自己的習慣說話、喜好作事,有時連我們禱告都是那麼自高、自義與驕傲。召會生活不是顯揚你我的能力與才幹,這些在神面前都算不得甚麼。召會生活乃是彰顯三一神作生命團體的顯出,我們的魂需要被基督征服,讓祂作我們的活出。

基督還要從我們魂的監禁得着釋放,這需我們外面之人的破碎;毫無疑問,基督在我們裏面,但因我們的魂太天然、也太屬世了。無論有意或無意的,我們並沒有讓基督佔有我們魂內裏的各部分,反而我們的魂將基督禁錮了。我們的魂太強,如何能有召會生活呢?這裏有三個條件來審核我們自己。1主的光照:神的光來照耀我們,叫我們看見自己乖戾的脾氣、與人不和的個性、…這些都是基督生命的攬阻和限制,是神所棄絕的,也是是神的仇敵。(2人的接受與配合:看見這光後聖靈會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大小事上並在我們裏面;帶同我們一起執行這光。若我們再發肉體、動脾氣時,聖靈就會給我們感覺,我們立即藉着聖靈定罪這些,並執行十字架的釘死。這個十字架上的釘死,便是我們裏面主觀的經歷。(3外面環境的配合:為着幫助我們,神會在外面環境安排作工在我們身上。生命在裏面,環境在外面:我們有心且願意接受破碎,立刻裏應外合,聖靈就會在我們身上作破碎的工作。我們被拆毀多少,給神的配合就有多少,所有在神眼中有用、合乎神心意的人,都是經過神拆毀的人。我們自己所受破碎有多少,我們的靈出去的也就有多少。這是一個屬靈事實,無法勉強的,只有損失多、破碎多的人,他才有可以給人的。

我們必須經過十字架彀多的對付與破碎,魂裏的各部分就被完全對付,禁錮的靈才會從我們魂生命的破口中被釋放出來。我們的魂被征服並破碎,基督就得着彰顯,也才有召會生活作基督團體的彰顯。(員農區  李吳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