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各界福音(三)

關於福音的四個點,第一,主耶穌是來到祂自己的地方,這是一個點。我們傳福音,不要想跑到緬甸,阿拉伯…,就是在自己的地方。有人希望有一天從生意裏被釋放出來,去參加全時間就好,這是作夢!這是想遠走高飛,這個觀念就跟去作和尚的觀念一樣。想想世俗的事情搞得頭昏腦漲,我去喫齋出家,參加全時間訓練,但主耶穌是回到自己的地方。第二,祂不召集大會,祂就是跟周圍那些卑微的,家裏的親戚朋友傳福音。真正的福音就是在自己的圈子裏面,一個一個地傳。第三,很重要的就是主的靈在我身上。當你一傳起福音來,就有主的靈在你身上。我們在這裏越禱告,我自己也感覺到,真是摸到時,就好像主的靈在我身上,有主的靈在運行。我相信今年,也不早、也不遲,搞一個企業家相調,我相信有主的靈在這裏,主的靈在我身上。主的靈在我們身上,什麼事都可以作的出來。第四,我們傳福音的對象是什麼,就是那些貧窮的、軟弱的。不是那些高貴滿足的。那誰是貧窮軟弱的呢?就是你旁邊那些財富千萬的,就是這些人。如果你拿透視鏡去照照,裏面的心靈全部都是虛空的、爛的,這些人是真的需要福音。這個就是負擔了!

這個週末不是講道,多一點人作見證。我們這裏武林高手很多,大家都是,希望大家能夠自由,靈能夠自由,把這裏當成是家人一樣,什麼話都可以講,那就三天都講不完了。

我先作見證,大家請聽。我生病是在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號,我自己一個人在香港房間裏。我很少可憐自己,那天他們個個都去奉獻,那時有奉獻的流,我一個人在房間就覺得很孤單。那時我才五十六歲,生癌症,就連抽簽都沒有這麼巧就會抽到我。我的癌症不是因為我生活不好,很大可能就是遺傳。我說為什麼抽到我呢,有一點可憐自己。那時,真經歷主與我同在,就是在我房間,主對我說,你要想一想,要感恩,我就數出七件要感恩的事。第一,是主把我生下來,我有氣息,可以作人。而且把我生在一個基督教的家庭裏面,這個是我很感恩的,因為我沒有生在印度、拉薩。主給我的出生也沒有殘障,我就感恩。第二件事最感恩,我信了耶穌,我是十六歲,當然我是在基督教家庭長大,背叛年齡的時候就是要背叛。連我自己共七個弟兄姊妹,全部都是教會裏面長大的,只有我一個留在這裏。我同學中功成名就的很多,中學畢業生聚集的時候,舉杯慶祝。他們功成名就,而我就信了耶穌。講起來,淚都下來了。信了耶穌,主耶穌給我碰見了,不枉此生啊!這一次我在韓國,他們說人中了風就容易憂鬱,所以他們就找了職業心理治療師,他就想要「挖」我,說你有沒有憂慮,我就說我不覺得憂慮,他說為什麼你不笑,我說,你給我一個可笑的我就笑,沒有原因我笑什麼。他說,你對你自己的人生滿意不滿意,我說很滿意,我一生很滿意。如果再給我活一次的話,我會重新再活這個人生。真的,信了耶穌是我人生最感謝主的事了,叫我遇見主耶穌!

我簡單的說,在我十六歲時,有弟兄說要好好讀聖經,我就讀聖經,認真讀。讀了,人就真的變了!以前是聽的神,是爸爸媽媽的神,現在真正變成我的救主!我很想作好,所以盡一切的力量應付滿足自己的良心。但是你越想作好,越作不好,你越想應付良心,良心越應付不了!所以人就整天落在控告裏面,直到我讀了聖經以後,才真正嘗到救恩的快樂!聖經裏面說幼年的恩愛(耶二2),覺得主真是愛我!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對主一直有一顆敬畏的心,凡事把主放在第一位,儘量把主放在第一位!軟弱跌倒是人人都有,但是蒙主保守,我盡我可能不虧負主,而主是絕對沒有虧待我!這個交易是很好的交易,我這邊只是奉獻一點點,而主是傾倒的賜福。從得救到現在,真的嘗到救恩的快樂!你自己得救是你最快樂的!你看見別人信主也很快樂,看見一個人得着耶穌的快樂是大快樂了!

今天下午不跟大家講高峰真理,我講見證,我講我自己。這幾天請大家都作見證。-全文完20141016余潔麟在香港工商界相調聚會中開頭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