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獻的生活

倪柝聲弟兄於一九三五年,在泉州釋放的奉獻信息中,說了三則故事,來加深我們對奉獻的認識。他說:「許多人以為自己過的是奉獻的生活,其實他根本還沒有入門。如果沒有先經歷基督的得勝,我們就不能奉獻。在神這面,祂已經救了我們,我們相信神已經拯救了我們的事實。從前在非洲的阿比西尼亞Abyssinia有一個基督徒女子,要被人拍賣為奴。競買開價之初,有三個人彼此一直加價競買。這三個人都是不好的人。這個女奴知道,她無論落到那一個人手中,都是很悲慘的。所以她就一直流淚,一直哭,極其難過。最後來了第四個人,這人出了最高的價,買下了她,並且立刻叫一個鐵匠來,打斷了她的鎖鍊。他對那個女人說,『你自由了。』說完這話就走了。那女人起初不明白這話的意思,後來醒悟過來,就大聲喊說,『他買了我,他買了我,從今天起,直到我氣斷之日止,我要跟隨他去。』這故事今天也發生在你我身上,我們因主愛的策勵,也願對主說,從今以後,我願跟隨祂去。

有一位弟兄有次在火車上,被人邀請去打紙牌,但他對那些人說,『對不起,朋友,我的手沒有帶來。』大家都希奇的看他,他接說,『今天我這雙手是主的,以前我那犯罪、玩紙牌的手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了。』他看見他既奉獻給主,手就是主的,不再是他的了。

我自己有一次搭車,在店旁看見一本有點疑惑的書,就想翻開來看看,但因為主禁止,我就不敢去翻那本書了。因為我的眼睛、思想已經奉獻給主,不再屬於我自己了。」

難怪,倪弟兄在初信造就祭司的職分一文中,語重心長地說:「有許多人以為說,我如果奉獻自己來為神,好像高抬了神似的。我看見許多復興會,我難受,好像是求人來事奉神似的。有許多的人拿出一點錢來,他們好像是優待了神似的。有許多人奉獻自己出來作工,也好像是優待了神似的。有的人把世界上一點地位丟掉,好像是高抬了神。好像說,像我這樣的人,今天也來事奉神。有的人放棄了一個小小的管職,好像是高抬了主。好像說,像我這樣的人也事奉主。我告訴你們,這是瞎眼,這是愚昧,這是黑暗!」

奉獻就是把我們的所有放在祭壇上。具體的說,我們應該奉獻的是我們自己,一個人若是心裏愛許多事物,主在他的心裏就沒有地位。我們如果把自己奉獻給主,在世上就再沒有人佔住我們的心,就再沒有人能抓住我們的心了。神救我們就是要完全得着我們,但是有多少的眼淚要拖我們回去,有多少的人情要拖我們回去,有多少的傷心要拖我們回去。我們必須能彀對主說,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詩七三25)這樣的奉獻不是為着將來,乃是為着今天,是我們今天就可以作的,好使主在我們裏面得着該有的地位。

在舊約時代,人要有祭司職分必須是屬於亞倫的家室,但神卻在這裏有一個補充,那就是在民數記六章裏面,當亞倫家失敗的時候,有拿細耳人的願與祂配合。這一個特別的願能彀用神聖的三一和神聖的分賜來祝福別人,來完成神的旨意。只有拿細耳人能將主耶穌帶回來;凡被神用來轉移時代的人,都必須是拿細耳人,就是自願奉獻的人,絕對且徹底地成為聖別歸給神。(中市  郭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