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神所賜皆須獻回

從創世記二十二章一至十八節,我們看見亞伯拉罕信的順從。亞伯拉罕從拜偶像之地蒙神呼召渡過大河,來到神所應許的迦南美地,期間經過了多次考驗,直到神要亞伯拉罕將他的獨生子,也是神在他完全了了後所給他的以撒,獻上作燔祭。這時刻亞伯拉罕選擇順從,叫以撒背上柴,行走到神所指定的摩利亞山。行走的這三日,亞伯拉罕內心的煎熬是可想而知的。

亞伯拉罕對神的順從完全是神自己灌注的,不是出自他自己。獻上獨生子,將神所賜的獻回給神,這是神經綸中的一個原則,凡神所賜皆須獻回,好使我們過信心的生活,不抓任何事物而單單倚靠祂。

物質的享受總是牢籠我們,而主所賜的祝福更是讓我們緊握不放。去年的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我因工安事故,身體傷殘,得到一點賠償金,這就使我終日不寧,擔心生活。結果,換來了精神上的疾病,換來了家人之間的嫌隙,…現在啥也沒了,一切盡空。不過心中卻多了基督所帶來的平安喜樂,多過於之前擁有的財富。一切都比不上專一信靠神所得的好處。(會所區  陳盈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