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的平常事

我們被造就是要盛裝神,神是我們唯一的滿足,但罪使我們與神隔絕,無法得着真正的滿足,因此虛空的心就驅使人在外面尋求滿足,不僅作惡事,甚至離棄神這件事本身就是最大的惡事了,如耶利米二章13節所說。

主耶穌自己在十字架上已為我們成就了洗罪的事,舊約的獻祭只是遮罪,但主耶穌是一次永遠地洗去我們的罪,無論過去罪惡多深重,當我們認罪悔改、信主受浸得救,舊人就與基督同葬,從水裏起來的那一刻,就是新造的人。很多弟兄姊妹見證當從水裏起來的那刻,覺得非常輕鬆,好像壓力全消。

已經得救多年的基督徒,雖然已經有了這不習慣犯罪的生命(約壹三6),但若不照着這生命活,有時候還是會犯罪;若置之不理,罪又再次使我們與神隔絕,生活就變的有壓力、不喜樂,苦悶。

基督徒的生活該是認罪的生活,時時回到靈裏,不是自省,因為人的心是詭詐的,會鑽漏洞欺騙你,也會自我感覺良好,不覺得哪裏錯了,抑或是讓你被不重要的小事困擾。只要簡單來到主的面前,接受祂溫暖的光照,再照着祂所光照的承認,不多也不少,只要達到生命平安的程度就好了。不要覺得不好意思或是覺得主耶穌怎麼會原諒我…,祂都已經愛我們愛到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了!而且祂的寶血有功效,事實擺在眼前,還有甚麼是太過是祂不能原諒我們的?而且聖經上也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赦免的原文就是忘記,我們只要認自己的罪,神就赦免、意思就是神已忘記了我們的罪。真是感謝主。當撒但再來控告的時候,就放膽說「主耶穌已經赦免、寶血洗淨我了,你走開吧!」認罪除去我們的罪擔,再次得享舒爽平安。

但不只如此,除去罪的目的是進入至聖所,享受神自己作我們至高的安息、滿足與享受,使我們有力量過每日的生活。我以前常聽前面弟兄們說到認罪,但在我自己身上沒甚麼感覺,好像不認罪還活得下去似的。最近開始覺得我真是無時無刻不在犯罪,連說話都在犯罪,實在需要時時刻刻轉向主,向主認罪,求主洗淨。

我天然的想法,神好像是高大遙遠的,好像平常不能跟祂隨便說話,總要累積到某個時候纔能向祂傾倒。但在創世記十八章啟示,神是在人的形狀裏、帶着人的身體,站在人的水平上與亞伯拉罕來往,並且是以一種和朋友一樣富有人性、親密的交談。在日常生活中每時每刻都可以和祂有親密的交談。

這樣親密的關係是在亞伯拉罕行了割禮之後,這說出只有在天然的力量被了結,纔能完全憑恩典而活。也只有在這樣親密的交通中,神纔能將祂的心意啟示給我們,使我們成為與基督一同代求的人。為此我們需要更多花時間在祂面前,與祂有更深入且親密接觸的時間,讓祂光照我們。祂這光能消殺一切不屬祂生命的東西,使我們得潔淨,被對付。只有像亞伯拉罕這樣經過過程,纔能成為神的朋友。

因着要開展員林高中小排,我本不覺得甚麼,但是莫名其妙的腸胃不順、生理期也不順,原來這件事對我已成壓力,想到都有點呼吸困難。大事臨頭就發現若不找主耶穌解決,我就死定了!基督徒有甚麼壓力呢?不是天下地上最喜樂的人嗎?感覺到壓力代表我憑着自己,不彀信靠主、享受主,需要向主認罪!很寶貝每次禱告時都先求主赦免、洗淨我的罪,然後簡單的呼求主。沒有神蹟、大光…,但在一次一次的交通中,向主倒空,憑信交託,壓力也消失,每次禱告完莫名的感到輕省喜樂。光照帶進認罪,認罪帶來寶血洗淨,寶血洗淨帶進交通,果然是基督徒生活中神奇的平常事!(青少區  莊恩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