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定旨乃是要得着一班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有祂的管治權代表祂(創一26)。若沒有後裔,神就無法得着人作祂的彰顯,並施行祂的管治權,所以,神要完成祂的定旨,必須得着後裔。這後裔是誰?又是如何產生的呢?
加拉太三章16節,保羅說,「應許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後裔說的。並不是說…眾後裔,…乃是說,和你『那後裔』,指着一個人,就是基督。」29節,保羅又說,「你們既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着應許為後嗣了。」所以,這後裔首先是指個人的基督,然後是指團體的基督,由基督作頭與祂所有的信徒作身體所組成。
基督是亞伯拉罕惟一的後裔,是承受應許的後嗣,也是神所應許給我們承受的福。祂在祂的人性裏被釘在十字架上,爲我們成了咒詛,被神棄絕,使我們能接受所應許的那靈,作爲最大的福。基督不僅成了我們的救贖主和拯救主,也成了賜生命的靈|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乃是亞伯拉罕那變了形像的後裔。我們要成爲亞伯拉罕的後裔,就必須在基督裏,與基督是一。我們藉着相信基督耶穌這惟一的後裔,就將我們帶到基督裏,使我們與基督有生機的聯結而與祂成爲一,我們就都是神的兒子和亞伯拉罕的子孫,這是我們真正的身分。
創世記十五章4~5節「…你本身將要生的,纔是你的後嗣。…」所以,完成神定旨所需的後裔,不是亞伯拉罕所已經擁有的(以利以謝|2),也不能是他從自己所產生的(以實瑪利|十六15),惟有神作到亞伯拉罕裏面的,纔能從亞伯拉罕產生神所要的後裔。照樣,惟有神藉着祂恩典作到我們裏面的,纔能產生基督作後裔,完成神的定旨。所以我們需要接受神的恩典,使基督這後裔能作到我們裏面。
創世記十五章6節接着說,亞伯拉罕「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爲他的義。」亞伯拉罕信神,不是要得關乎自身生存的外面祝福,他乃是信神能把一些東西作到他裏面,好從他這個人裏面產生一個後裔,以完成神的定旨。這種信對神是寶貴的,神也算這信爲義。神稱我們爲義,不是對我們好行爲(工作)的報酬(工價),乃是因基督的救贖所白白給我們的恩典。亞伯拉罕蒙神稱義,與罪無關,乃是爲得着後裔,產生國度,以承受世界。羅馬四章表明,稱義不僅是爲叫我們從神的定罪蒙拯救,更是爲叫神得着許多的兒子,構成基督的身體,作神的國,以完成神的旨意。基督就是那後裔,我們與基督是一,我們也就是那後裔。這個義就是基督自己。現今,這位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分賜到我們裏面,將神的生命和性情,分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與祂成為一,成為那團體後裔,成為基督在地上的身體,成為神的國,以完成神的旨意。(謝文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