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12/28)我到台北參加訓練伙伴,同時也是毓珊、妙如、秋霞的高中同學,陳秋蓁姊妹和潘建銘弟兄的結婚聚會。
秋蓁姊妹在各樣事上都忠信、精明,且像鵝媽媽一樣帶着我這頭搞不清楚狀況的呆頭鵝。建銘弟兄也是熱心愛主、為主擺上,在他們身上我真是看見了基督愛召會的圖畫。秋蓁和她弟兄是在開展時認識的,一開始秋蓁對弟兄沒太大感覺;但一次在用餐相調時,看到秋蓁在餐廳還為着開展禱告,潘弟兄腦海中浮現了主耶穌說的,「主人說,好,良善的奴僕,你在最小的事上既是忠信的,可以有權柄管十座城。」(路十九17)的圖畫。當下他心想:「我以後的家再怎麼大也不會比一座城大,如果能讓這個姊妹來管也不錯耶。」
秋蓁在訓練中心時就將自己的婚姻奉獻給主,主問她難道都沒有條件嗎?她說有,她渴望對方愛她就像基督愛召會一樣,甚至為召會捨了自己。這是她開出的第一個條件。第二個條件則是要愛她的家人如同愛他自己的家人一樣。每次為婚姻禱告,不知為何以弗所五章25節:「基督愛召會,為召會捨了自己。」總是浮現;但她常在禱告完就笑,覺得世上應該沒有這個人吧!後來有一次參加一場結婚聚會很受感動,就想和人分享,剛好弟兄因事傳簡訊給她,她就和他分享了。結果潘弟兄收到簡訊,問區負責該作甚麼,負責弟兄心想,秋蓁一定是對潘弟兄有意思,就湊合他們。藉簡訊上的來往,就這樣陰錯陽差的開始了。在簡訊和少有的幾次電話交通禱告後,兩人漸漸發現對彼此有好感,喜歡上對方。
但因秋蓁是在訓練中,按規定不能跟異性交往,就和潘弟兄坦白,切斷了關係。之後一年,有次回到七會所主日,秋蓁發現弟兄還是很喜歡她,但在她裏面卻無法確定,就是他。她怕若彼此不是主豫備的,徒耽誤時間,就虧欠了,於是向主禱告『主阿,若他是你為我豫備的,必為我存留,若不是,就讓他與其他人交往,甚至結婚吧!』她相信,若不是她的,主必要挪去。幾經掙扎後,與服事者交通也請轉告弟兄,別再等她了,若有好對象就去交往吧。
經過這樣的禱告與交通,她就全然的放下,交託給主;開始第二年下半年的訓練。訓練結束,她打定主意立刻回台中,但主調動萬有,讓秋蓁當晚留在台北,在服事者家中與潘弟兄一同用餐。這就開始了正式交往。
兩人一同追求主話的時候,一天讀到:「基督愛召會,甚至會召會捨了自己。」秋蓁問,你能不能這樣愛我?原本弟兄不確定自己能不能愛秋蓁,像基督對召會的愛,甘願為她付出代價、甚至為她死?但越禱告越流淚、也越肯定。這也就是秋蓁當時和主尋求來的話,更確定是主所安排的。
結婚聚會當天,兩人奉獻要有固定晨興或晚禱的生活、每周共同追求,並且每一年要堅定持續看望一個家,讓我覺得這個家不僅是兩人愛的結合,更是為着基督與召會。秋蓁的媽媽也站起來說,謝謝主耶穌的湊合,讓兩人能彀結為婚配。很摸着藉着這樣的結婚見證聚會,讓新人雙方未得救的家人有機會聽見福音,能彀早日得救。
求主祝福這新成立的家!
(青少區 莊恩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