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該是醒著的人

   在聖經裏,沉睡的意思就是死,有一天真亞當被擺在十字架上,祂在上面睡了六小時,這裏的睡,表徵基督那釋放生命、分賜生命、繁殖生命、繁增生命、繁衍生命的死。睡表示還會再醒過來,每次讀到主為我們釘十字架流了寶血就令我特別有感而發,心疼這位神是如此的愛我們,愛到為我們死,為了救贖我們,使我們接受祂作生命。這讓我想起以前,總以為世上少有人會像我這樣為孩子、為家庭,任勞任怨、埋頭苦幹的,也為自己這麼偉大而沾沾自喜,卻不知自己原來這麼愚昧無知。想想假設今天要我為孩子死,我可能會猶豫,我問自己我敢嗎?為此我深感羞愧,也感念這位神那永恆真摯的愛,感謝主。 

很摸着李弟兄所傳講的信息中,告訴我們神不要我們作甚麼,只要簡單的喫、喝享受主。所謂喫、喝享受主就是讀主的話、聖經或屬靈書報;藉生命之靈的運行、肢體的供應以及召會的聚集,在日常生活中呼求主名、禱告…不斷的享受主、與主說話。這樣我們裏面就自自然然得着更新變化,我們裏面得着更新變化,顯於外面的改變,包括我們所行所作、所說的就自自然然不一樣。我們周遭的人甚至家人、孩子看見我們不一樣了,就不用我們傳講甚麼,外邦人就自自然然受我們的吸引,進而想認識這位神。

因着我們裏頭有這生命(基督),讚美主,願我們都不是沉睡的人,時時裝備好自己,簡單的喫喝。因着這世代,我們都該是醒着的人,感謝主。(員農區 黃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