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彰顯神(一)

打開報章媒體及網路,呈現在我們眼前的是一個彎曲、悖謬和淫亂的世代;充滿了淫辭穢語和浮世慾望、貪汙犯法、拜金主義、偷盜兇殺、槍枝、毒品氾濫…。在這樣惡劣環境中,我們如何經歷變化成為神的形像,作祂的彰顯呢?

 

神創造的人是一個集合體(創一26)、團體人;因着人的墮落受了破壞,因此,神需要產生一個新人。人受造有神的形像,並有祂的管制權,然而罪到人裏面之後,神的形像就受到了破壞。「眾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三23)所以罪進到人裏面,人就廢除了神形像的彰顯。我們該有怎樣的經歷,好使我們能彰顯神的形像?

 

喝生命活水,勝過罪與死

 

在主的光照下,我們需要領悟墮落的人是如何受了敗壞,我們的身體是罪的身體,是死的身體,我們的肉體是罪的肉體。也許我們受到世界的試誘,成為愛錢財者、愛宴樂者、愛自己者;受世界情色慾望的吸引,無法勝過。然而,勝過世界的路,並不是靠我們自己的力量,而是喝活水。『我所賜的水,要在他裏面成為泉源,直湧入永遠的生命。』(約四14)我們喝生命的活水,我們就是得勝、超越的。羔羊的寶血使我們得着赦罪,但生命水的河,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權能。我們必須認真的喝、得勝的喝,靠着聖靈不斷地潔淨,不為罪惡玷污。我們可以大衛的禱告來祈禱:「求你保護我,如同保護你眼中的瞳人,…」(詩十七8)引領我脫離一切的罪惡。『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翰十七15︱待續(員農區  蘇恆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