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九章6節說,「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你;」眾聖徒必須像神給保羅的啟示一樣「進城去」!意思是我們要回到基督的身體裏,就是新耶路撒冷城。在召會中與眾弟兄、姊妹過召會生活,共同參與召會的服事,並藉着接觸神、認識神而得着神給我們的啟示。
二十六章18節,「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旦權下轉向神,又因信入我,得蒙赦罪,並在一切聖別的人中得着基業」。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不自覺的陷入環境的網羅,淪為惡者奴隸,所以我們應當求主叫我們眼睛得開,使我們看得清楚,從黑暗轉向光中。在任何環境臨到我們時都有神的同在,滿了神的祝福。因着有神的同在使我們進到神的國度,不再受惡者的轄制。並且因信得蒙赦罪,在聖別的人中得着三一神作我們穩固的根基。
「主阿,我當作甚麼?」是我們眾聖徒在召會生活中,應當時時回到靈裏,凡事禱告、凡事向主求問的。求主帶領我們走主的道路,使我們有屬靈的視力,看見神聖的光、神聖的事,進而彰顯活基督。(員農區 黃英偉)